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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幸福的人生

2013/10/02 06:00

◎庄腳人

一般都說人要活得有意義、有尊嚴。所謂有意義,定義為何?很少人有進一步說明,如果有,可能也只是各說各話;至於尊嚴,辭典裡解釋,「高貴莊嚴及容貌莊重有威嚴」,這也是很難有一定的標準。

至於人的富有或貧窮,智慧高的賢人與愚傻的呆人,也是難以辨別。早期有「百萬富翁」的說法,但當今存款超過一百萬元的人,可能為數眾多。至於窮人,現在政府定有低收入戶標準,而對低收入戶,政府會依社會福利政策,實施諸多補助。負責任的政府當局,對貧富的差距都該用經濟、財政、社福的政策設法予以縮小拉近。

然而要評論人的品格,卻不能以貧富、政治社會地位,以至學歷及學術來考量。因為眾人所求的幸福,本來就沒有一定的標準可言,且每個人對幸福的看法都有主觀感受。有人經濟上談不上富有,或許連鄰長也沒有擔任過,但身體健康、家庭和樂、在社會上沒有結怨,更無仇人,自感很幸福,夜間走路時還吹口哨取樂。

一樣米飼百樣人。以筆者而言,來台第一代祖先是清朝雍正9年(1731年)生,乾隆46年(1781年)往生,享年五十一歲,如果仍健在,今年兩百八十三歲。傳到目前已有十一代,筆者是第六代且是族親中最高輩分,所以第十一代玄玄孫兒要稱呼筆者為「太祖太」。筆者歷代祖先並沒有遺留共有祖產,因此所居住的厝地及田地、竹林、樹林等祖產,各房族親代代都以遺產來辦理繼承,並建有大型祖塔,族親諸人往生後的骨灰,只繳維護費(目前是三千元)就得以進塔奉置。每年清明節,眾族親子孫前往祭拜以盡孝心,然後由三大房(來台第二代三位兄弟為基準)輪流作東舉辦各自分擔費用的聚餐。

族親中輩分最高者,除筆者外,另有一人久居基隆,與眾族親幾乎無接觸交往,等於陌生人。筆者與眾族親一起居住在祖先遺留下來的厝地,現在已以都市更新的辦法,將原來的四合院舊屋改建為四棟大樓。所改建的大樓,附設健身房、游泳池、公用客廳等公共設施,且在地下室有停車場,並依各人所分得的房屋面積比例分配車位。

諸如上述,我族親因已經建有大型「納骨塔」,將來任何族親往生只繳有限的維護費,就可將骨灰進塔奉置。而原來的公厝地各族親任意所建的雜亂舊屋,也以都更方式改建大樓,以後各族親間就無任何會引起紛爭的事端。筆者家庭雖非富有,卻屬免慮食衣住行的小康家庭,且與世無爭,天天快樂,而感覺是幸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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