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位於新北市新莊副都心的國家電影文化中心第1期工程,已於2021年完工,因場館空間不敷使用,新北市政府與文化部合作推動興建2期場館,市府配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昨天(15日)通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續由文化部推動規劃設計及興建工程,預計提供公共汽、機車停車位各500席,滿足當地停車需求。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黃國峰表示,新莊副都心地區為大漢溪以北三大核心之一,近年交通建設、公共設施等基礎建設與生活機能逐漸完備,先後吸引中央合署辦公室、商辦空間及大型商場等在此落腳。
城鄉局表示,為活化公有土地,並帶動地區發展,將國家電影文化中心1期旁原本以停車場功能為主的「停兼影」用地,變更為「國家電影文化中心用地兼供停車場使用」,未來除了滿足2館電影、電視、廣播等國家視聽文化資產保存與推廣功能,同時提供公共汽、機車停車位各500席,留設大面積開放空間等,強化當地公共服務量能與品質。
本案8月15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發布實施後由文化部接棒,辦理規劃設計及興建工程等作業,期望未來2期場館落成後,除結合現有1期場館的服務機能,也驅動周邊產業園區加速發展,引領新莊副都心成為新北市影視文化新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