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不孕路>文/樂媽
40歲才結婚的我,一心渴望生對雙胞胎女兒,結婚4個月後,卻檢查出「子宮內膜增生」,不容易順利受孕,就這樣做了「子宮內膜刮除」手術,手術後仍無消息,愛女心切的我,因此想做試管嬰兒,奈何檢查後,內膜增生的情形仍未改善,聽從醫生的指示,必須子宮健全才能做試管,就這樣吃藥、刮除手術,前前後後將近四年的時間,六、七次的手術,始終無法如願。
但做媽媽的心願,我始終不曾改變,老公目睹我渴望擁有孩子,又心疼我身心所受到的折磨,於是鼓勵我去領養個小女孩,老天爺也許聽到我的呼喊,在因緣巧合的牽引下,我們順利地領養到一個不到兩歲的小女孩,半年來,由原來的語言學習緩慢,到現在言語清楚、辭彙豐富的可愛模樣,為全家帶來許多歡樂。
想想自己之前的執著,再看此刻全家的滿足,若夫妻不孕時,能打開心胸,接受「領養」的孩子,或許想要擁有個孩子,並不是那般難。
相處半年來,當全家人出去,每個人都說小女孩的神韻,和我們夫妻倆真像。可不是嗎?媽媽取的名字,爸爸的姓,誰說她不是我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