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梓萱
前些時候,聽一個婦人說她的女兒有回找她借錢,她雖有些為難,但還是借出了。幾年過去了,女兒手頭寬裕了,婦人便想將那筆錢討回來,畢竟那筆錢算是她的養老金,是要過日子的錢。
沒想到女兒一聽,有些不悅地說:「那筆錢就當我的嫁妝就好了啊。」
婦人心裡有氣,卻又不敢發作,覺得當初講好是借的,怎麼現在女兒換了個說法就被當成是贈與的,覺得女兒不守信用,很後悔借出這筆錢。
血濃於水的親人都會因為借錢一事而有了嫌隙,更何況是朋友、同事,就怕到時借錢的比被借錢的還兇,還在外頭說你小氣、愛計較,讓當初借錢的人覺得萬分委屈,自己血本無歸不說,還生了一肚子悶氣。
莎士比亞在《哈姆雷特》裡有這麼一句話:「不要向別人借錢,向別人借錢將使你丟棄勤儉的習慣。更不要借錢給別人,你不僅可能失去本金,也可能失去朋友。」
若有人要借錢,讓他去找銀行借貸吧,白紙黑字,公私分明,該怎樣就怎樣,家裡又不是開銀行的,何必淌這渾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