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昱勳/台北報導〕人生而有權,小孩有話也可以大聲說,由國家人權博物館與玉山社及星月書房合作出版的兒童權利公約插畫繪本《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為出發點,透過淺顯易懂的圖文方式闡釋兒童權利。
繪本作者林真美表示,在2019年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頒布30週年之際,受人權館邀約協助策展「我是兒童 我有權利──兒童權利公約頒布30週年主題特展」,逐一介紹法條,但為了讓法條更加親民,因此將總共54條的法條濃縮成16個文本後,邀請16位童書插畫家就文本內容創作,使它們更平易近人,更好懂,更廣泛傳遞公約重點。
林真美指出,繪本中16個文本分為「生存權」、「發展權」、「參與權」、「受保護權」等兒童四大權利,成書過程中與插畫家進行充分討論,他們並不只是畫一張圖,而是經過不斷修正、交流意見,共同完成一本書,雖說是以小孩為主體的繪本,但身邊的大人也有必要了解公約是什麼,才能知道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尊重小孩。
人權館表示,繪者群以文字為主軸發展圖像創作,風格多元、細節豐富精采,其中曾創作兒童性侵題材的《蝴蝶朵朵》繪本工作者陳潔晧,她的插畫「人人生而平等」將世界描述為「一塊大蛋糕」,代表無論不同種族、性別、文化的人,以及動物、外星人都應該享有公平的對待。
玉山社出版社總編輯魏淑貞指出,此書能夠集結16位創作者實屬難得,在閱讀中也感受到自己儘管已不年輕,但要學習的事情還是非常多,她期望能成為普及的學校人權教材,讓更多人能夠朝著書中的理想目標共同努力。
林真美認為,小孩也是人,對他們來說權利就是與生俱來,但沒有人告訴他們,只要有一位大人將內容告訴小孩,其實每位孩子一聽就能懂,「聯合國花了10年的時間將宣言公約化,這個公約也翻轉了我們看待孩子的角度,兒童不再只是需要被保護的對象,很高興台灣終於也有了一本講述兒童權利公約的繪本。」
「我們常說教育要從小做起,但卻又一直做出許多限制。」人權館館長陳俊宏表示,過往人權館所保存下來的威權歷史故事,經常被視為小朋友難以接觸的議題,然而通過繪本卻能從小朋友的所聽、所見,發覺另一種面對歷史的視角,陳俊宏認為,人權館自詡為人權教育的中央廚房,至今已辦理3年的繪本工作坊,即試圖廣邀創作者共同投入、充實台灣本土人權繪本,也期望此書的出版讓兒童權利的討論不只停留在展覽,更能持續成為下一階段人權教育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