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扉
所謂的愛,不是你想愛就能愛上,而是回過神來就喜歡上了、愛上了,是種不由自主,卻也因此有許多人以此來為自己的劈腿、外遇開脫,覺得自己沒有做錯甚麼,因為喜歡和愛本來就不需要理由,甚至旁人無法理解也無所謂。
這話我是不認同的,每個人都有所謂的自我防衛機制,在你明知對方有家室或者現在有交往的對象,你還是要攪和進去,而不是明確拒絕、劃清界線、保持一個安全距離,才讓事情發展到難堪而又複雜的局面,說來,你並不無辜,而是你已做出了你個人的抉擇,卻敢做不敢當。
就像有人明知對方是你很要好的朋友正在交往的對象,卻還是執意與他曖昧不清,而非嚴聲斥責他的越界,明知這麼做會傷害或失去這個要好的朋友,會讓你們的關係弄得一團亂,但你還是深陷其中,而這是你自己做出的選擇。
愛和喜歡不該成為你囂張、跋扈的理由,用來掩蓋自己操守不足、道德感低下的事實,也因此那愛情裡的不順遂與那些可悲、可嘆,都是你該付出的代價,因為那都是你自找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