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東方不敗
Q:我結婚十年育有一子,因無法忍受老公長期的折磨(酗酒、外遇、口頭污辱、拳打腳踢),想離婚他卻不簽字。三年前認識了同公司的已婚男性,我們相知相惜,進而出軌,我太愛他,以至於無法跟老公炒飯而關係越來越糟。
三個月前我發現他居然不只有我,還跟我最好的同事交往五年多了。我跟她約見面,他一直狂打電話關心她,而我卻連一通都沒有。
我很不甘心,他為何這樣欺騙我?我選擇離開公司,到現在沒跟他連絡過。如今面對老公,始終忘不了他們帶給我的傷?(cc)
A:他和妳的女同事交往在先,還比較關心她,妳選擇離開他是對的,離開公司也是斬亂麻的必要手段,這些做法都對,但觀念上還需修正一下:第一,他用情不專,不可能嚐到和妳相同的痛,所以不必期望他會因心痛而與妳再續舊情,而且他和那女同事五年的感情短期內應還是會維持關係;第二,妳和老公不和在先,原已想離婚,和妳如今受的傷應是沒有關係的,妳的傷是妳出軌後得到的結果,所以不必把老公和妳受的傷聯想在一起。
妳若想繼續和老公維持婚姻,就得原諒老公對妳的長期折磨,以柔化剛,讓婚姻還維持一些可以相處的空間。對於那個逝去的戀情,就當一次經驗,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婚外情往往得付出代價,不太可能只享受了歡樂的一面,而無視現實的狀態。
(寫信給東方不敗:super-east@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