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寧靜
去年因過期繳納地價稅而被罰滯納金,今年一收到地價稅單,馬上就去附近的超商繳費。
當時在便利商店,我正排隊等著繳地價稅單,聽見店員正和欲繳稅單的老婦人解說要另收手續費6元,老婦人立即問店員最近的銀行在哪裡,並將手上大約3、4張的稅單和一疊千元鈔收起來。
看著老婦人臃腫的身形,看似行動不便,只為了省區區6元的手續費,要走一段路程可是很辛苦的。我很雞婆的開口勸她:「阿嬤,很遠的,妳帶錢走來走去很危險,在這裡繳卡安全。」但阿嬤仍然堅持去銀行,便緩緩地步出商店。
回家後,我就將這件事告訴住在台北的母親,要她要服老,別學人家省錢的做法,媽媽聽了便說起鄰居的經驗:
鄰居的太太到商店繳稅單,當她知道要多收6元時便不繳,她想等哪天有順路時再去銀行繳錢,經濟不景氣能省則省。於是她在回家的路上,因無聊便走到菜市場買菜,路上看見鄰居停下來聊一聊、碰到店家大拍賣又進去逛逛,等到她逛到零錢包的錢花完了,準備挪用方才要繳費而沒繳的錢時,她才發現裝錢的袋子已不見了,當時她瞪著皮包是又氣又懊惱,若是當時把錢繳了,她只是損失6元,不會像現在損失一萬多。
節約是美德,但不要為了省那區區一點點的錢,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小失大真的是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