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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蘭嶼記事

2006/07/24 06:00

【影像的人文】

文.攝影◎潘小俠

1979年,閱讀到劉其偉老師所著台灣土著文化藝術書籍,看見蘭嶼雅美族人的丁字褲、獨木舟、飛魚、海洋民族生命的禮儀,自此深受吸引,便一頭掉入蘭嶼影像世界。

1980年,我26歲,回想那年青春的夏天我與朋友相約「夢幻國度蘭嶼」,從台北出發需先搭乘10個小時的慢速火車到高雄,再換上往台東現已絕跡的公路局金馬號,途經4個多小時蜿蜒的南迴山路後,夜宿台東市區一宿,隔日清晨5點多天未亮便趕赴台東富岡漁港,好搭上蘭嶼輪貨船,再經過4、5個小時顛簸的航程後,才終於到達蘭嶼;這一路不計等待的時間,光是舟車勞頓就花費了將近兩個月亮與兩個太陽的時間。

當時在清晨與我一同從台東搭乘蘭嶼輪的乘客共10多人,我與朋友在橫渡海峽的航程中聊起蘭嶼島上達悟(雅美)族生活情形,甲板上一位皮膚黝黑、眼睛很大的年輕人望著我們問:「朋友,你們去蘭嶼做什麼?」我微笑回答:「我想看看達悟族人的天堂。」那年輕人接著說:「如果想看雅美族人的天堂, 下船就跟著我們走。」船靠岸後,那年輕人果真就帶領我們從蘭嶼紅頭山一路爬山,約40分鐘抵達天堂部落──野銀部落。

在部落體驗達悟族人傳統生活習俗,深受原始、自然、熱情的民族所吸引住。居住在部落的某個夜晚,野銀的朋友從海裡捉些石斑魚、龍蝦、九孔等活海鮮,請我們喝紅標米酒聊天,當我們喝到有點「馬拉尚」(喝醉)時,我彎身欲從書包拿出香菸,忽然落下一顆麵包樹的果實,蘭嶼的朋友齊聲說:「這個東西不吉利,你拿出去丟掉。

」我便隨手丟在門外水溝。

第二天清晨我還在睡夢中,忽然聽到清掃水溝的婦人大叫好幾聲,我開口問發生何事?她們反問:「這東西誰帶來的?」我說這是從朗島海邊麵包樹上摘下的果實,她們說這是魔鬼的果實,於是我撿起這魔鬼果實至海邊丟棄。這次意外觸犯部落禁忌事件之後,蘭嶼朋友對我的熱情不再,不久,我黯然地離開部落回到台北。

最初至蘭嶼攝影的我,是個剛拿起照相機、對報導充滿熱情的青年,追求蘭嶼當地人與部落的影像紀錄。在早期拍攝過程中,傳統達悟族人並不喜歡成為被拍照的對象,當地的老人家說攝影會吞噬人的靈魂,在蘭嶼亂拍照可能會招致辱罵或以石頭丟擊驅離。我在部落會與達悟族人飲酒同歡,彼此認識成為朋友後,方得自然拍攝這些朋友的生活照片。每每酒過三巡才能拍到一張照片,一天從早到晚要喝個五、六回才能拍到五、六張朋友們的照片,二十年來的影像紀錄靠的是米酒+保力達B+相機間的對撞,才完成許多影像與故事。回憶過去的往事,部落裡生老病死的故事,每年都在真實地展演,有時我愛莫能助,啤酒與歎息,往往就是我枯坐在一位耆老的涼台上望夜空聽濤聲的麻醉品。第二天當我醒來,老阿嬤坐在我身邊慈祥地說:「男人應該要早起。」我十分地高興,她把我當達悟人看待,我於是請她幫我拍幾張我穿丁字褲的照片,我知道,當她按下快門的那一剎那,她已不再懷疑相機會抓走人的靈魂了。

謹以這些攝影作品,向蘭嶼達悟族朋友致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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