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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廖玉蕙/我是台灣的福爾摩斯

2016/08/28 06:00

圖◎王孟婷

◎廖玉蕙 圖◎王孟婷

幾個月前,女兒一早騎摩托車上班時,被突然從路旁停車格內駛出的轎車嚇得緊急煞車而跌落,跌落後又被傾倒的摩托車壓住半個身子,痛得哇哇叫,幸賴在路旁處理被颱風颳落路樹的三名工人聯合扶起。

肇禍的女駕駛,約六十餘歲,盈盈走出車後,看了看自己的車頭,說:「我的車沒事。」接著,又盈盈地步入車內,揚長而去。女兒由工人們幫忙叫車送醫,我接獲通知後才趕到急診室。照完X光,醫生建議次日門診;門診醫生說是骨折嚴重,排定了三日後住院開刀。

我們去哪裡找線索?

在等候開刀的數天內,女兒沒辦法去上班,一連幾天用布巾吊著膀子喊疼,半夜常常痛醒;晨起時,看到她無法入睡,面色「青筍筍」坐在客廳皺著眉頭呻吟,真是不捨。不捨之餘,開始怒氣陡漲。那位只關心自己愛車有無受傷,不管前方摔車女子生死的婦人,真是冷血。「非得把她找出來痛罵一頓不可!」我握拳誓言。但這事還真存在些困難度,案發當日,我們在急診室裡操心、瞎忙,沒想到去報案。一方面存著仁心,得饒人處且饒人;一方面也以為只須吊吊膀子一些時日,就自認倒楣算了。誰知診斷結果這麼嚴重,還得動刀;而為了申請勞保給付,不報案也不行。於是夥同里長到大安分局報案,將當時在路邊剪樹的工人幫忙抄下的車號呈上,警察調出該車資料,發現該車並非女兒所說的銀白色而是黑色,想來抄錄的車號有誤。

外子無功而返,分局警員只叫他次日務必到交通大隊備案。又隔一日,果然來了位年輕警員,拿著皮尺在肇事地點丈量了半天,最後搖頭說他也沒辦法,因為公家裝設的監視器角度不對,全沒錄到那個方位,只遙遙照著遠方的十字路口。警察臨走時跟我們說:「你們萬一找到另外的線索,再來跟我們說。」意思是,你們就自己想辦法辦案吧!外子和我雙雙目瞪口呆。我們去哪裡找線索?福爾摩斯豈是人人可為的?在那之前,我早跟鄰居的餐廳請求借閱他們的監視影帶,他們不好意思拒絕,但拖拖拉拉的,我一再催促,最後卻說已經被洗掉了。

光天化日之下發生在十六米寬的大巷道的車禍,怎就是拿它沒輒?這還是號稱首善之都的台北吶!晚上,外子來醫院交班,我跟他說:「我就不信查不出來。當時正當上班時間,肇事地點就在家裡附近,若是鄰近的上班族,可能還會在附近停車。號碼應該是匆促間抄錯了,我們就來找找相似車號的銀白車子吧!」

外子露出一貫灰心的表情說:「警察都說了,沒辦法的事就是沒辦法。你怎麼那麼煩?」我將他的表情做出了翻譯,他一向傾向息事寧人,跟太太吵架也是一樣。可我就是生氣,找肇事車主的目的不在釐清肇事責任,而是想譴責她毫無體恤之心,置傷者於不顧。基於教師誨人不倦的習慣,必須讓她知道這樣是不對的。她雖沒撞伯仁,但伯仁因她的莽撞而受傷,不管法律或人情都有虧,這樣的人就算不找她賠,至少得讓她知道「人」是應該怎麼當的。

多事之人還真溫暖

於是,當晚八點多回家後,我顧不得吃飯,趕緊戴上眼鏡,在事發附近四處尋索類似車號的銀白色轎車。暗夜裡,獨自打著手電筒,在居家附近摸黑繞啊繞的,一一彎身檢視車牌號碼,居然真讓我給找到一部一字之差的,而且恰好就是銀白色。我重燃希望,趕緊打電話報告外子。誰知他竟仍毫無鬥志地說:「就算找到又怎樣?沒憑沒據的,也沒錄到影像!就算女兒指認出來,她要不承認,我們又能拿她怎麼辦?」他打了個呵欠,跟我說:「早點睡吧!明天早上第一台的刀,七點半就要進開刀房,讓女兒早些上床睡,妳也早點休息。」

我站在黑漆漆的巷弄間,仰頭看見滿天星斗,差一點哭出來。這樣的丈夫啊!當年是為什麼嫁給他的呀?現在又該怎麼跟他一起……一起辦案緝凶下去啊?

此事讓我耿耿於懷,忍不住在臉書上發了點兒牢騷,引來眾多臉友的同仇敵愾。有人拿《論語》孔子云:「傷人乎?」不問馬;批評那女人只問:「吾車安否?」卻不管人,非常不道德;有人建議把肇事的詳細時間、地點PO上網,藉由網路廣徵當時其他行車記錄器,更有人殷殷提醒手腳要快,免得超過一段時日,行車記錄器的記錄會被自動更新。

當然,贊同外子的人也是有的,他們對緝凶不抱希望,只阿Q地說:「這種人自然會在其他地方受到教訓的。」有人甚至對外子的消極態度大表讚賞:「贊成師丈的理性,盡早讓自己跳脫氣憤不悅的心情,把精神用在降低損害,恢復生活常軌上。」接著,還不忘安慰我,「佩服老師的智慧,找到這樣的老公。」朋友甚至留言:「祝開刀順利、緝凶成功!至於馴夫,平手就好啦!」這些貼文無論正反意見,在詼諧之中都暗藏關懷,讓我突然感到這城市有多事之人還真溫暖。

決定開刀後,醫生問我們手術置入的鋼片要使用健保給付的、還是自費的?醫生說自費的咬合力較強,可以比較快復健。我本來還猶豫著,來打掃屋子的阿姨聽說女兒開刀去,悄悄地跟我說:「我娘家的媽媽生前裝人工關節,過世火化後,居然在骸骨中發現幾枚生鏽的螺釘,難怪晚年老嚷嚷關節刺刺的,就是用健保給付的,品質較差。」聽到這話,我們立即回覆還是用自費的吧,萬一用了品質不好的鋼片,屆時全生鏽了,豈不是要嚇死人。

開刀幾天後,醫生宣布可以回家療養。手術打鋼片過後的左手,因為長時間吊著而顯得腫脹。醫生叮嚀女兒可以稍加晃動手肘及開合手掌,免得將來失去功能。繳交了近七萬元後出院。我開玩笑地跟女兒說:「下回得小心點,你這一跌,跌掉了七萬元,真浪費!」我這話真不知輕重,跌掉了豈止區區七萬塊,長路漫漫路迢迢,復健之路既阻且長,這是後話。

朋友來家裡探病時,我跟她提及對方車輛其實不時停在樓下車格內,就煩惱她不知何時會出現。朋友笑稱:「乾脆在她車上裝上警報器,只要一開車就會警鈴大作。」我回說:「屆時我搭電梯下樓可能來不及,得縱身直接從陽台翻下去抓人。」大伙兒哈哈大笑,女兒說:「那至少又要跌掉另一個七萬元了。」

只是道德略有瑕疵?

車子既已確知是哪一部,心頭篤定了些。我推斷此人也許是上班族,開刀後的次日,我發現那輛車子正好停在家裡正對門停車格內。我特意下樓,拿了本書,坐在樓下陰涼的大門台階上邊看書、邊守候。太陽很威,九點半過後,我已滿頭大汗,卻沒有等到伊人芳蹤。我猛地想起:「星期六,誰上班啊。」只好怏怏然上樓。

數日之後,就在不經意間,赫然瞥見該輛銀白車正巧停進停車格內,一位女士從車內出來。我心臟怦怦跳,不敢輕舉妄動;不動聲色尾隨,居然看她走進了我前些年的工作室所在的大樓內。趕緊回家帶上外子和受傷的女兒前去理論。原只是想譴責她不該肇事後揚長而去,如果她誠心道歉,也就算了。

誰知此人態度倨傲,一副有恃無恐的樣子。先是不肯下樓來,只一直強調她六十七歲了,一輩子做人正直,常進廟裡燒香拜佛,大家都說她是個好人。我跟她說:「沒有肇事前,大部分的人都是好人。人的好壞,端視肇事後如何處理,是只顧自己車子有無傷害然後揚長而去?還是幫跌落地上的受害人叫一台計程車送去急診?(完全是「疾風知勁草,板蕩識忠臣」的概念)妳真是冷血!剛剛妳強調沒注意跌在車旁的人痛得哇哇叫就罷了,如今,我女兒都專程扶著膀子來了,妳口口聲聲說妳六十七歲了,卻連人情世故都不懂,連下樓來看一眼、慰問一下妳因一時疏忽所造成的傷害都不肯,你若還要說自己是好人,誰會相信!既然如此,我們只好就訴諸法律吧。」

一聽訴諸法律,她可能有些顧忌,扭扭捏捏下樓,但還是一直強調她六十七歲,沒有過失,不必負責(朋友聽說了,笑問:「意思是我七十多歲了,比她更有資格肇事?」);充其量只是道德略有瑕疵,道德事很難說的。外子很氣憤地問她:「如今,妳看到我女兒了,膀子開刀就用掉近七萬元手術費,就別提今後還得長期復健,還有日日疼痛所受的折磨,妳還是覺得妳沒過失?」她避重就輕,扯些有的沒的後,忽然問:「你說開刀,那手術費用有收據嗎?」她居然懷疑起我們想要訛詐!外子沒辦法忍受清白遭質疑,晚間吃過飯,急忙拿了收據送去。原先要求看收據的,真送去後,她卻又不肯開門收取,只在對講機裡撂下一句話:「你去告好了。」外子一聽,真是氣炸了。這種倨傲的態度,真惹火了這位一向極度正直的溫吞漢了,次日,直奔警局報案。

警察受理後,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發現在肇事時間,那輛車確實從附近的轉彎路口開出。他問我們肇事逃逸屬公訴罪,但民事部分,如果對方要求和解,願不願意接受?我傻傻問,對方若誠意和解,幹嘛不同意?但和解是啥意思?員警說道歉、賠償之類的。

痛成那樣,至少一萬!

回家後,我問外子如果賠償,該求償若干。外子看女兒痛得日夜不寧,想到對方態度又那麼差,很生氣地奮臂掄拳,捶桌說:「至少叫她賠六千元,否則絕不善罷甘休。」我氣極了,罵他:「女兒的命就這麼不值!」外子被我一罵,愣愣問:「那妳覺得該多少?」我也捶桌洩恨:「至少也要一萬元,你看女兒都痛成那樣。」夜裡,夫妻二人討價還價,險些翻臉。

兒子和媳婦回來,我們爭相訴苦。兒子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責問:「你們兩個老人家有沒有搞錯?因為車禍,妹妹打鋼板就花掉七萬元,有好久不能上班不說,摩托車壞了,電腦也摔掛了,日夜疼痛不堪,還要復健半年左右,你們居然還在求償六千或一萬中吵架!」隨後又開玩笑附加了:「何況從此少了小姑姑幫忙我們帶女兒,媽媽還少了個助手幫忙打點演講、評審等大大小小事……哎呀,當你們的女兒真不值錢啊!」媳婦一旁笑倒在地。

結果,我們什麼狀子也沒寫,更沒請律師,本案後來直接進入司法程序,罪名是「肇事逃逸」,因為她下車察看了車況,難辯不知情。女兒已成年,我們尊重她個人的決定。她原本提出九萬元賠償金,那位女士說:「我只帶來三萬。」女兒又說:「至少請付置入的鋼板費七萬元。」那位女士還想要再討價還價。法官說話了:「你最好在受害人沒反悔前趕快去提錢,否則這回讓她走了,下回來,你可能吃不完兜著走。」於是,最後她賠了七萬元。

當時,臉友們在雲端敲碗、搬椅子,等著我公布官司後續,一聽說「以七萬元賠償定案」,有人提出自家撞人經驗說:「我公公騎車轉個彎,夕陽正對著他的眼睛,工人從水溝裡冒出來,撞上,對方骨折。他不小心使對方釘鋼板,賠了三十多萬……三十多萬是公公對內的說法,應該不止。」有人以自身受害經驗說:「我女兒前年在台中車禍,左腳植入鋼釘,私下和解賠了十三萬,老師要求的也太少啦!」我志在緝凶不在賠償,對賠償金額多少沒太掛懷,倒是其中一則留言堪稱史上最中聽:「老師追根究柢的精神不僅僅做學問,追求是非正義的心更是堅定,台灣的福爾摩斯教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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