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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控告中國侵害張愛玲版權 皇冠全面勝訴

2008/01/01 06:00

張愛玲的小說依舊充滿話題。(皇冠文化/提供)

記者趙靜瑜/台北報導

隨著張愛玲作品在中國愈來愈受重視,盜版問題也愈來愈惡化,代理張愛玲作品全球版權的皇冠文化集團深感問題的嚴重性,於是從2004年底開始透過法律途徑尋求救濟,目前官司幾乎都獲勝。

皇冠副社長平雲表示,在中國打官司花費極高,所得賠償在扣除律師費用後,往往所剩不多,「打官司的重點原本就不在賠償,而是單純為了保護張愛玲作品的權利。」平雲說,這一波官司勝訴不但有助於匡正視聽,相信對台灣作家在中國的維權上也會是一次正面示範。

皇冠副社長平雲對此鄭重表示,皇冠基於與張愛玲本人和張愛玲作品版權繼承人宋淇教授夫婦,相交數十年的深厚情誼,在處理所有張愛玲作品版權事務上(包含影視授權、翻譯授權等),完全義務為之,不收取任何佣金,所以所有訴訟賠償在扣除律師費用後,也全歸宋家所有,皇冠不會拿其中任何一塊錢。平雲也表示,這些賠償金額看似不少,但代理張愛玲作品全球版權的皇冠文化集團深感問題的嚴重性,從2004年底開始透過法律途徑尋求救濟,首先針對中國經濟日報出版社盜印《紅玫瑰與白玫瑰》、《傳奇》、《張看》等書提出訴訟,歷經一年半時間,一、二審均獲勝訴,判決獲賠償金40萬元人民幣。今年5月,針對中國戲劇出版社、浙江文藝出版社等五家業者也提出九件訴訟案,目前一審已在日前判決,皇冠獲得全面勝訴,五家侵權的出版社和銷售盜版書籍的當當網(北京科文書業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共須賠償人民幣165萬元。

此外,張愛玲曾囑咐未發表的小說遺作《小團圓》要銷毀一事,當時代理者宋淇覺得可惜而未立即銷毀,而將《小團圓》手稿交由平鑫濤帶回台灣保管,並由平鑫濤決定將來是否銷毀。

平雲表示,因為必須尊重張愛玲的遺願,所以《小團圓》未來將不會出版或發表;但也因為《小團圓》是研究張愛玲非常珍貴的文學史料,所以手稿目前不會銷毀,而是予以妥善封存,也許有一天等到世人窺私的眼光褪盡,能夠更客觀、更單純地還原張愛玲的文學價值和歷史地位時,再考慮開放做為學術研究的史料,但近期之內都不會有任何公開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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