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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嫉妒好友交男友 懷疑自己性向

2006/08/31 06:00

主答/兩性專家珈琲因

Q:親愛的珈琲因姊姊,我今年升國三,我懷疑自己是同性戀。我還沒有戀愛經驗,但是我比較喜歡和女生講話,看到漂亮的女生就會忍不住一直看,有時候會幻想和女生交往約會,要是看到電視、電影上女生和男生接吻會覺得惡心。

最近我麻吉的女同學有了喜歡的男生,我覺得非常生氣,常常幻想把她搶回來,請問,我這樣算是同性戀嗎?(台北.迷惑的小君)


A:親愛的小君:妳現在就開始煩惱自己是不是同性戀有點早,因為無論學者和醫師都認為同性戀的判定,應該等到身心都成熟以後才會準確。

許多專家學者都為「同性戀」下過定義,例如1973年,美國心理協會、美國精神醫學會將同性戀定義為:「同性戀是指一個人無論在性愛、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興趣,主要對象均為同性別的人,這樣的興趣並未從外顯行為中表露出來。」有些人甚至提出更嚴格的定義,認為因情境而發生的狀況應該排除在外,例如念女校而喜歡女生。國內著名的彭懷真教授則認為可從三點來定義:

(1)真的同性戀者具有一種不可抑制的心理狀態,想要與同性有親密的行為,包括親吻、愛撫及至性交,但他不一定如此做。

(2)他情感的對象和情慾的對象只限於同伴,對異性沒興趣甚至厭惡。

(3)他渴望同性的書信、談話,甚至為之神魂顛倒,對異性則漠不關心。

這些定義都可以當作妳參考的標準,但珈琲因提醒妳,這些理論和研究上的定義雖然深具參考價值,卻只是別人的定義,千萬不要一拿起別人的定義就直接往自己身上套,認為符合的話就是百分之百的同性戀。畢竟性向是一種心理活動,如果不表現出來,無法從個人的行為表現就加以判斷,因為只有妳自己最清楚妳內心的真實感受。

妳喜歡和女生相處,好友喜歡上別人而覺得嫉妒等,在青春期的年紀,都是很有可能發生的心理狀況,和同性戀不一定有關係。

妳不用過度積極地想對自己的性向下定義,而是誠實地去面對自己內心的感受,並要多多觀察感受的變化,是否隨著年紀的增長有所改變,最重要的不是急著定義自己的性向,而是了解自己,接納自己,並且以健康樂觀的心看待同性戀。

PS. 其實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的差別沒有那麼大,只是喜歡的對象和他自己的性別相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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