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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名家奏鳴曲

2006/09/28 06:00


兒子絕不是筆下的人物

◎董啟章

同路人:
雖然我們都寫過自己的孩子,但相信你也會感受到,兒子絕不是筆下的人物。在很寬鬆的意義下,兒子是父親的創造物,就如人物是小說家的創造物一樣。可是,一個兒子可比一個小說人物難以駕馭,也難以預期。兒子可以說是世界上最擅於違逆權威的人。他是個獨立的個體,會用盡一切力氣和心計反抗束縛。父母必須明白和接受,他不是自己手中的一塊材料,也不會按自己的意思被任意搓揉成自己期望的形狀。可是,他又同時是父母遺傳的結合,所以父母不能說兒子的叛逆跟自己無關。一個慣於布弄人物的小說家,相信會很難接受,一個明明是自己弄出來卻不受控制的人。對自己的孩子不能強加期許但又不能捨棄責任,這就是當父母的進退兩難之處吧。

所以我常常想,養一個孩子比寫小說困難多了。不過這也帶給自己一點反省。那關乎到自己做為父親和作者的權威。雖然對兒子的成長和學習必會旁加協助,但他的人生路向到最終還是靠他自己走出來的。他也會擁有只屬於他自己的情感和思想。他絕不是父親的翻版,也不是父親的喉舌。

這無論好壞就是實情。那麼,當我把父親的角色置換成作者的角色的時候,我就會感受到某種阻力。我自然而然地問,自己有沒有給予人物自己的聲音,自己的空間呢?而如果有意這樣做的話,具體地說是一種怎樣的寫法?當然我也會再問,這種把小說家和父親的角色拉在一起的意圖,是出於怎樣的一種欲望?說到底也就是為了把兩種角色統一起來吧。那是因為自己不願意看到,自己當父親的體驗不能對寫作有所助益,而所謂助益是比拿兒子做題材更深層的要求。反過來說,自己也不願意承認,自己寫小說的體驗不能對當父親所有啟發,自己在小說中追求的人際模式不能在父子關係中加以實踐。換句話說,我渴望做一個言行一致的人。我渴望自己在小說中創造的生活和真實中的生活互為表裡。所以,這絕非兒子帶給作家父親寫作靈感這樣的一回事。在最好的情況下,他帶來衝擊。在最壞的情況下,他帶來崩解。而無論好壞,我們也不能放棄那屬於父親的部分。

同代人


手機遺忘錄

◎周芬伶

我懷疑手機是發明來丟掉或自虐的東西,尤其是充電器或電池或晶片,不知丟失多少個,丟失的結果都很慘,或與外失聯;或傷心落淚;或眾叛親離;或接到被盜打的帳單。

所有的丟失,都沒有這次來得慘。

與孩子約好在大學新生訓練之前,去幫他安頓住處。學校位處偏遠地區山頭,從來沒去過的陌生地域,搭車到那個山城,下車才發現新買的手機遺留在車上。

孩子的手機號碼我居然背不出,輸入的都是名字,幾乎沒有一組號碼背得出來,連好朋友的號碼一個也記不住,誰來救救我?這附近也沒公共電話,真的是求救無門,爬著陡峭的山頭,我知道孩子就在這附近,然而茫茫人海,我的兒啊,你到底在何方?我想我正要攻頂了,山路呈四十五度斜角,這時下起大雨,雨打在我臉上,我跟著天地一起哭泣。

別居八年,拚掉一身心血好不容易挽回他的心,這正是修補感情的時際,然而我就要失約了,原因只是因為丟失手機,他能再一次相信我嗎?因為還未入學,問來問去,沒有人認識他,教務處的學生資料,沒有手機號碼,他們也不太願意幫忙找,教官聽了我問兩句,馬上別過頭去忙別的,這學校還真冷血,還有人建議我住兩天,等開學自然能循線找到他。

我已經攻頂好幾回了,汗水淚水雨水齊下,真的是沒人能救我,只剩最後一個希望,前一天他問我何時到,我說大約中午,先在學校大門會合,再到他剛租好的房子。於是懷著抱柱信,在雨中坐在學校大門口等著。

從來沒有像此刻如此痛恨手機,它帶走全部的聯絡訊息與希望,過於倚賴手機的結果比魯濱遜還悲慘,他還有個星期五呢。

如果在以前不是先在電話中說得一清二楚,就是在書信中再三叮嚀,絕不至如此荒唐。

然而因為有手機,一切的約定變得模糊而不確定;我們相信手機能帶領我們找到相約的人,這種相信如何脆弱不可靠。

時間早已過了中午,看來抱柱信是沒希望了。沮喪地走到山下,既然無法聯絡,只有回家,想到這裡,過往的悲痛一起湧來,真想放聲大哭。

這時腦海中浮現妹妹的手機號碼,趕忙找到公共電話,請她幫我尋問手機號碼。

打了不知幾通電話,妹妹報上來的號碼錯了一碼,不厭其煩試了各種號碼,終於傳來熟悉的來電音樂。

聽到孩子的聲音還真是喜極而泣啊,他永遠不會知道我為他吃過的苦頭。

母子之間,至親至疏,永遠理不清,只能相信前世定是冤孽。

回來後,找回手機,我已經不相信它,怕它,恨它,好幾天不願意碰它,如同丟開冰炭一塊。 ●


可愛的衣服

◎新井一二三

哥哥小時候高瘦英俊,母親非常疼愛他,特地買來好衣服給他穿。

我則肥胖不可愛,不能引起母親的興致,她皺著眉頭對我說:「這麼胖了,沒衣服穿。」整個童年時代,我都幾乎沒有打扮起來的記憶。為了參加法事、典禮而買來的好衣服,也是暗色無花,像制服的那種。什麼粉紅色、花邊、繡花、絲帶、蝴蝶結等等,所有可愛的東西,我統統都沾不上邊。

我稍微覺得自己命苦,但也並沒有埋怨誰。孩子是只好聽從家長的。既然母親說我沒衣服穿,就是沒衣服穿了。久而久之,甚至相信自己本來就不喜歡可愛、女子氣的衣服,故意揀哥哥的舊衣服來穿了。到了高中、大學時代,女同學們紛紛買來時裝雜誌做研究,我始終有疏遠感。雖然那時候,我的身材已經屬於正常範圍內,但是心底深處還是以為自己沒資格穿漂亮的衣服。

後來去北美生活,我的世界觀大大改變了;因為在那裡,我算是矮小的女人,買衣服總要選小碼的。儘管如此,什麼粉紅色、花邊、繡花、絲帶、蝴蝶結等等可愛漂亮的女裝,從來沒有進入我的意識裡。那些東西好像屬於另一種人,屬於從小被母親疼愛的人。

生了孩子以後,聽周圍的媽媽們講:「有女兒多好,能買可愛的衣服打扮起來,像玩布娃娃似的!」我都不以為然。玩布娃娃那種純粹屬於小女孩的事情,我歷來敬而遠之,沒有過強烈的興趣。

然而,從我肚子裡出來的女兒,還沒有站起來會走路以前,就專門著迷於粉紅色、花邊、繡花、絲帶、蝴蝶結等等可愛的東西。她看到漂亮的衣服就高興得跳起來。而且如今確實很多很多好看的女童裝有得賣。連迪士尼卡通片的女主人翁們穿的衣裳都在玩具店出售。轉眼之間,女兒擁有的長禮裙比我多得多了。玫瑰色、純白色、粉藍色、黃色,全齊。

最近有一天,我跟女兒兩個人去看戲;事先我幫她穿好黑禮服,把頭髮紮上去了。稍後在地鐵上看著好好打扮起來的四歲女兒,我心中特別痛快。似乎她無意中替我雪除了多年的仇恨。是的,你我都有資格穿上世界上最可愛、漂亮的衣服。好啊,女兒。


駭人怪物死了以後?

◎成英姝

韓國熱門賣座電影《駭人怪物》裡,吃人怪從漢江跑上岸攻擊人,造成嚴重死傷,政府單位把受難家屬聚集在一起,媒體蜂擁而上;衛生單位懷疑怪物散播傳染病毒,把遭受攻擊的人們像逮捕嫌犯般強制隔離,美國和世界衛生組織介入處理……這些都酷似SARS肆虐亞洲時的情景。《駭人怪物》表面上的結局很可預想,怪物當然會被殺死。但是這部電影傳達出很濃厚的訊息:這隻怪物被殺死了又怎樣?《駭人怪物》裡人類在恐慌下的愚昧、冷漠、自私,和SARS肆虐時如出一輒。在雜誌上看到報導當初嚴重感染者曹女士一家的近況,社區對其一家人還是避之唯恐不及,為恐鄰居眼光,曹女士幾乎不敢出戶,先生怕連累老家父母,連老家也不敢回。沒有染病的兒子因為被發現家人是SARS病患而丟掉工作,婚事也告吹。當初染病的家中三人,至今身體狀況仍然很差,曹女士呼吸困難時不敢叫救護車急救,怕驚動鄰居。謠言這一家人得到三、四千萬的補助,鄰居還譏諷領那麼多錢生病也值得。對這一家人來說,駭人怪物完全沒有消失。

電影《駭人怪物》的男主角阿斗的女兒被怪物吃掉,一家人──阿斗、阿斗的老父、弟弟和妹妹,一邊要躲避警察追捕(因為他們是危險感染者),一邊要搶救困在下水道命在旦夕的女兒,拚死奔赴救援女兒的路上,卻不停被阻撓。就這平凡的一家人來說,整個過程是慘烈悲壯的,老父散盡家財卻上當受騙,弟弟求助於舊友,對方卻為了賞金出賣他,這個家崩毀以後,並沒有救回女兒的命。美國人隱瞞根本沒有發現病毒的真象,反而強力介入怪物的處置措施,顢頇的政府完全不知保護人民,施放對人體有害的毒氣黃彈。

《駭人怪物》有明顯反美意圖,正確地說,與其說這部電影反美,不如說是質疑韓國對美國的屈服,漢江的怪物被殺死了,怪物的威脅並不就此結束,片尾阿斗在雪天的窗邊,凝視著江邊,準備隨時舉起他的來福槍。

但是「駭人怪物」指的絕對也不只是美國,就像倒入漢江的毒藥,有形的、無形的、有機的或無機的、身或心、價值或制度,每個角落都正在培育龐大扭曲的變異細胞。置身當今種種可悲的亂象中,我們可曾發覺真正的駭人怪物到底是誰? ●


男身女相

◎紀大偉

導演關錦鵬拍過一部名為《男身女相》的影片,呈現生理為男性但品相女性化的人。事實上這早是老生常談的題目,《霸王別姬》之類的故事也為人耳熟能詳。不過,時至今日,還是有人(白目地)問:為何要去欲望看起來女性化的男性,而不去愛貨真價實的女人呢?又,為何要愛帥氣褲裝的女人,而不去愛正港的男子漢?許多人已經知道如何應付這種層出不窮的白目問題。此時,我也想起人性的古怪──說不定人性有時候(但並非時時刻刻都如此)喜歡假貨,不愛真相。我會這樣想,是因為最近又開始看起台灣電視上的模仿秀──我在美國的住處並無法接受台灣電視節目的訊號,卻可以透過youtube.com等等網站看見台灣當紅的模仿秀。台灣電視觀眾對於模仿秀並不陌生:除了男扮女裝之外(女扮男裝少很多),喜劇演員扮演政治名人尤其廣受觀眾歡迎。有時候,甚至是男扮女裝和政治扮裝同時進行──女性政治人物就成為絕佳的模仿對象。

值得留意的是,觀眾都明明知道螢幕中的那些政治人物不是本身,而是喜劇演員巧扮的分尊,卻又愛看得不得了。有時候,電視節目故意安排本尊和分身同時登台,真貨假貨一起上,觀眾更是開懷。不過,如果電視只呈現真貨而沒有推出假貨,反而就沒有看頭了。

再回想男身女相的問題:世人真的只要貨真價實,而看不起唯妙唯肖的超易容術嗎?人心難道像我們想像的那般無聊嗎?另外也可以想想素食假扮成肉類的例子:不少人斥責,素鵝、素魚、素漢堡之假肉是異端──他們認為,吃素者吃樸素的青菜即可,何必吃假肉?我想:人心就是頑皮嘛,怎麼可能安分?人就是愛把肉當菜吃,把菜當肉吃。

最近電影也出現一種怪趨勢:由真人演出影片(真人還都是基努李維、薇諾娜.瑞德之類的大明星),然後影片再經特效處理,改成水彩一般的動畫。之前,也有明星(溫明娜等人)演出電玩改編的電影,演了之後,膠片上的明星面孔又噴修成卡通人物。怪了,大明星的真臉不拿來用,何必多此一舉?假做真時真亦假──太虛幻境讓曹雪芹大歎,卻讓21世紀的看客大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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