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昱勳/台北報導〕文化部長鄭麗君今(31)日至立法院進行「全國公有與私有古蹟、歷史建築及無形文化資產之維護管理與保存」專題報告,民進黨籍立委蘇巧慧質詢時提到,台灣除了古蹟、非物質訂為文化資產,但也有非常多珍貴的電影膠捲,文資法卻沒有將影音資料列為文化資產,擔心這些珍貴的老舊影音無法保存。
鄭麗君答詢時表示,這些影音檔案資料雖然沒有被列為文資,但國家電影中心保存這些影音資料,鄭麗君提到,目前最急迫的是讓國家電影中心法制化,文化部也已編列國影中心4年3億的修復經費。
此外,鄭麗君表示前年12月也與法國國家電影暨動畫中心(CNC)簽署合作意向書,進行影音技術交流,鄭麗君期許現已具自主修復影音史料能力的國家電影中心,未來在法制化後能與文策院合作,保存影音文化資產並活化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