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昱勳/台北報導〕由國立台灣文學館主辦的2020台灣文學獎,5月起擴大徵件,獎項分為金典獎2項、創作獎10項並分開徵件及頒獎,今年主要變革為創作類增設獎項,總獎金提高至370萬,是目前台灣官方總獎金最高的文學獎,徵件時間分別在5月1日至6月1日為創作獎;金典獎則在6月1日至7月1日收件。
為扶助台灣文學創作環境,獎掖各語種族群及各文類文學出版與創作,台灣文學獎自2019年起圖書類不設限文類徵獎,今年變革為擴大創作類獎項,取消往年小說、散文及新詩文類輪流,改為每年徵選,即「台語文學創作獎」小說、散文、新詩得獎者各取1名,「客語文學創作獎」及「原住民華語文學創作獎」亦同,期許更能實質鼓舞台灣母語書寫創作。
報名方式可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點選進入「2020台灣文學獎」填寫資料,印出紙本後,一併將資料於截止期限內掛號郵寄至「國立台灣文學館公共服務組」完成報名手續。完整徵獎詳情可至文學館官網https://www.nmtl.gov.tw/或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reurl.cc/nzEvK2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