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展,1950年生,1978年考入中央電影公司,原於燈光組服務,1980年轉任攝影組,擔任過許多資深攝影師第一助理。1986年《恐怖分子》首度以攝影師身分參與電影作品。其後也拍攝過許多電影,並在各影展中屢獲佳績,如《怨女》、《海水正藍》、《獨立時代》、《忠仔》等,並以《聖稜的星光》獲得第41屆電視金鐘獎最佳攝影、《當愛來的時候》獲第47屆金馬獎最佳攝影。
張展也曾擔任金馬獎及金鐘獎評審委員,將紮實的電影技術傳承並培育更多電影技術人才,拍片之餘也從事電影教學工作,曾擔任香港影藝學院、國立台灣藝術大學電影學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電影創作系、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學系、中州技術學院視訊傳播系等授課老師,促進台灣電影產業發展不遺餘力。
文化部常務次長李連權表示,張展先生從事影視工作近45年,除投身許多經典作品,亦從事教學工作傳承電影攝影技術,為台灣影史重要參與者,其辭世將留給世人無限感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