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文化部正式發布修訂全新版《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包括簡化行政程序、強化透明運作、增訂迴避機制及違規處置等,總計修正36條、新增5條,修正條文超過3分之2。
文化部除整理了《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新法上路懶人包圖示,以供參考,其他詳細內容,可詢《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條文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1124&log=detailLog)。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文化部正式發布修訂全新版《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包括簡化行政程序、強化透明運作、增訂迴避機制及違規處置等,總計修正36條、新增5條,修正條文超過3分之2。
文化部除整理了《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新法上路懶人包圖示,以供參考,其他詳細內容,可詢《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條文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1124&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