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子
第一次戀愛最終分手,沒有如自己想的那麼美好,能有一個幸福的結局。分手後,除了感到難過,另一方面想找的是分手的理由。但大部分分手不會只有一個理由,不過就算沒有刻意去問,心裡也應該有底,而知道理由後,更得接受殘酷的事實,承認這場戀情已經結束。
追問分手的理由常常很尷尬,一來是不想讓彼此的關係陷入緊張,二來是就算知道了也沒有用,分手就是分手,就算沒有理由,也是一種理由,畢竟,事出必有因,愛情得靠兩個人維繫,只要一個人不願意走下去,就沒辦法繼續。
透過朋友或許可以得到一些情報,但相對地,要做好相當的心理建設,也不要認為自己就是一無是處,因為愛情也有主觀的成分存在,每個人觀看事情的角度不同,自然也有不同的結果。有些朋友很樂意告訴我們理由,但不想說的人我們也沒必要去強逼他說,因為那也算是一種私人的秘密,隨著戀情結束,就讓它過去吧!
我最常聽到的分手理由是「沒有感覺了」,或是「彼此的個性不合」,以及「喜歡上其他的人」,雖然每個理由都很傷人,但也不必去強迫或說服對方那些理由是不正確的,而是要祝福他找到更好的人,也祝福自己可以找下一個更適合的人,畢竟有緣才能在一起,那些失戀的回憶就當成成長的動力,那麼,分手的理由自然也就不那麼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