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啟文
40歲時,因退休前輩「及早運動,存老骨本」建言,退伍後就不動如山的我決定「動起來」,從平地騎單車,挑戰陽明山、觀音山、烏來及坪林等山路;接著又迷上路跑,從10公里、半馬到全馬,已經參加好多場賽事。
同事看我每天神采奕奕,常誇讚我年逾50還像一條活龍。我千篇一律的答案:「只要拿出毅力,培養持續運動習慣,大家都做得到。」有人說因工作忙碌,沒時間運動,有人說上班之餘,只想好好休息。
「怎麼會沒時間?」像我一樣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每天或兩天擠出30分鐘到1小時運動,絕對不成問題。詢問幾個同事,果不其然,他們下班後不是坐沙發看電視,就是上網玩遊戲,不運動的理由,顯然都是藉口。
在公園或操場盡情奔跑,在郊山賣力踩踏,雖然汗流浹背,卻能換來身心靈及體能的紓解與滿足,精神更好,活力更充沛,做個快樂的「汗人」,非常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