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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亂吃醋 小心吃上官司

2007/04/04 06:00

如果吃醋構成犯罪,必須判刑坐牢,你身邊有多人因此要鋃鐺入獄,你自己又可以倖免嗎?墨西哥前一陣子完成立法,如果丈夫亂吃醋,將可能吃上官司。

根據報導,起因在於墨西哥男人醋勁大得讓人不敢恭維,有些丈夫會因為懷疑妻子紅杏出牆,以不跟妻子同房作為報復,有的則是每半小時打一次電話查勤,有的人還會干涉妻子的穿著。墨西哥司法單位表示,這個法令的制訂是為了保護婦女免於家暴。

好有趣,墨西哥男人只是這樣就可以用「醋勁大得讓人不敢恭維」來形容,那台灣男人該用什麼樣的詞彙來描寫呢?報紙上列具的「吃醋行為」,讀來多麼習以為常,相較於台灣社會新聞裡動不動以愛為名而動刀殺人、潑硫酸毀容的可怕事件,墨西哥男人是不是算很一般了?

我曾經以為,不吃醋必然是因為不夠愛對方,我也曾經因為這樣,百般質疑過我的情人,我央求夜以繼日的吃醋作為,當那是愛的鐵證,而後歲月流逝,我增添了人生的各種歷練,才知道,能不吃醋,是因為對自己有自信,因為對自己有信心,也因而能夠對對方有信心,對彼此的關係有信心。

一個需要不斷吃醋的關係,是不存在的,那是缺乏安全感的結果,不是任何能夠維繫長久關係的正面作為。也許對於吃醋,不須要大費周章的立法嚴懲,因為對於吃醋的人,老天爺已經給了最好的「報應」:讓他得不到所愛,讓他不能愛得恆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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