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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愛呀其實很簡單〉邋遢亂穿 才不是做自己

2019/11/06 05:30

圖/達志影像

文/諮商心理師 瑪那熊

前陣子因緣際會下接觸到一部漫畫,女主角是高個子,總被同事、朋友投以羨慕的眼光,因為穿起褲裝、襯衫顯得俐落有型,是日本年輕OL流行的穿著風格。然而,女主角有個不敢讓別人知道的秘密,她其實很喜歡穿「蘿莉塔」風格的衣服:以華麗且蓬鬆散開的及膝裙、白色過膝襪為基底,搭配大量蕾絲、荷葉邊裝飾,或是玫瑰、皇冠等圖紋。通常穿著這種造型服裝的女生,都是身形比較嬌小可愛型的,與女主角的高大挺拔截然不同,所以她總是不敢穿出門,只能在房間裡換上,看著鏡子中的自己,既開心又難過。

原本怯於穿自己喜歡的衣服出門的女主角,因為受了打工處的新同事影響,心態開始改變。這位新同事只穿自己喜歡的衣服出門,即便一般人看到會覺得是「奇裝異服」,但他對自己為何選這件衣服、帶這款包包,都有自己的一套想法。整個故事描述女主角心境的轉換,當提起勇氣踏出第一步,因旁人的眼光或批評而挫折,卻又再度嘗試。她的自信逐漸增加,心態也開始勇於展現自己,讓我看了大受感動。於是我開始在講座上分享這部漫畫,來鼓勵成員踏出舒適圈、貫徹自己的興趣。

當我在聚會中聊到這段過程,有個朋友問到:「瑪那熊,我記得你大學時穿得超宅,對吧?」這朋友用「穿得很宅」來形容當時我的穿著,已經算很客氣了。當年我總穿件領子已經洗到鬆掉,甚至有些泛黃且寬鬆的t-shirt,加上鬆垮的褲子以及萬年不變的運動鞋就出門,就算用「邋遢」來描述也不會太誇張。

「哈哈哈,對啊,整個勾起我回憶了啊!」我回他。

「那,如果有人說『我就是想穿這樣出門,我想要跟漫畫女主角一樣做自己』,你覺得呢?」朋友冷不妨問了很棒的問題,讓我當晚不停思考著。

濫用做自己之名 其實是懶得打扮

我常在網路上提倡「外在形象」的效果,甚至在自己的聊天工具書中也有一章節在講穿著,因為這對「脫單」、「提升吸引力」十分重要。但為甚麼我們不能隨便穿就出門呢?如果有人像我當年那樣,覺得這樣穿很舒服、很方便,不在乎別人眼光就出門,那不正是「做自己」的展現嗎?然而,當年的我與漫畫這位女主角,其實有著很大的相異。

女主角的「做自己」,是她因為個人興趣,用心挑選喜歡的蘿莉塔衣服,並認真地裝扮,包括顏色、比例、配件的運用,讓整體看起來和諧且美觀。然而,當年的我所謂「做自己」,是因為低估外在形象的重要性,不了解第一印象對於人際或關係建立的影響力,也因為刻板偏見誤以為「重視外表代表沒內涵」而不重視穿著。甚至說穿了,許多男生跟當年的我一樣,「怕麻煩」、「懶得花時間」而隨便穿衣服,卻又不斷說服自己「別人不能因為我的穿著,而對我產生負面印象」、「如果重視穿著,代表他很膚淺」。

尊重約會認真打扮 做更好的自己

更進一步說,漫畫女主角的「做自己」,是她鼓起勇氣展現自己,讓別人看見她的興趣、喜好、在特殊風格服飾上的用心打扮。而穿得邋遢就出門,很多時候是將「做自己」當成「不願改變」、「懶得改變」的藉口。

「做自己」的關鍵,絕非「不考量別人,只想到自己」,就如女主角上班時也會照規定穿制服工作,私人時間才嘗試穿著「蘿莉塔服裝」出門。反過來看,如果在約會、社交場合還穿得邋遢隨便,這不叫「做自己」,而是「不尊重別人」。

第二個關鍵,在於「做自己」不是停滯擺爛,而是「做更好的自己」,若此刻不善於穿著,不防透過學習、練習,讓自己在不同場合穿出適當,卻又有個人風格的服裝吧!若你是單身,這有助於提高魅力、吸引別人;若已經脫單,約會認真打扮是對另一半以及這段關係的尊重!

(寫信給瑪那熊:mulberrymor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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