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凃盈如/台北報導〕文化部經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台灣證券交易所協調,促成「企業促進文化發展」明確納入我國永續發展實踐範疇。自今年第10屆公司治理評鑑,上市櫃公司投入資源支持國內文化發展,並於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書中揭露相關內容,即可於評鑑中得分。李永得表示,預估2024年企業贊助支持國內藝文發展規模將達80億元。
文化部表示,此次修正是在2023公司治理評鑑的永續發展構面,具體新增1項「公司是否投入資源支持國內文化發展,並將支持方式與成果揭露於公司網站、年報或永續報告書」的指標。同時,修正《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將「企業宜經由捐贈、贊助、投資、採購、策略合作、企業志願技術服務或其他支持模式,持續將資源挹注文化藝術活動或文化創意產業,以促進文化發展。」明確納入「維護社會公益」範疇,提供企業贊助藝文事業明確規範指引及鼓勵,有助於帶動更多企業落實文化永續。
文化部指出,多元的贊助內容展現出企業與藝文活動結合的各種可能與活力,包含企業對國內表演團體、藝文組織或藝術家舉辦的展覽或活動,支持經費、場地、設備或技術;或是成立投資基金,參與國片、電視劇、音樂的製作、發行、映展演等;甚至是鼓勵企業員工、國人走入博物館、表演場館,接觸多元文化藝術活動,都是支持文化發展的具體方式,期待未來能有更多企業投入文化藝術活動,一同支持我國文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