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浩瑋 圖◎阿尼默
駿也是我傳過有臉裸照的對象之一。
駿會野裸。他經營一支社群帳號,記錄他在不同公園、山野、僻巷踩點的照片。照片裡,他沒穿衣服。野裸不見得全裸,像駿野裸時仍穿戴襪子、球鞋,偶爾也有幾張褲子脫到一半(他說這樣更狎昵)。帳號裡照片幾乎都在晚上拍攝,駿說,比較不容易被發現。
野裸的精髓在,被發現與不被發現的邊緣。
他給我看不同野裸愛好者的帳號,有人膽子很大,出現在客運、空教室、地下道,更驚險的,還會在燈火明快的超商和捷運上,這些場合不適合全脫,通常只把褲頭往下拉,露出性器――像用一把玩具槍抵著法律。很兒戲,但也有種原始的性感。
那天駿約我,也是希望可以跟我一起合拍野裸照片。我曾想像,如果我跟駿的裸照一起出現在社群上,就算受傷也好,或許駿就能承認我了。
駿讓我脫褲子。
他先示範。拉開褲口,一下子把褲頭往下扯,簡單露出垂掛的毛髮與性器,熟練地勃起。
我不安地張望。公園位於小社區的外緣,儘管附近沒有太多住民,但我不敢繼續。我手捏著褲頭。駿似乎察覺到我的退卻,安撫我,「不然你先幫我拍。」
我拍照時是閉著眼的。我不知道面對一副被當做名牌錶炫耀的性器時,該露出怎樣的表情。這時笑,會被駿當成輕蔑嗎?這時嚴肅,會被駿以為我在厭煩嗎?
不過平常看著別人裸照時,我臉上又是什麼表情呢?
駿說,「該你了。」
駿要我自然就好。我盯著褲頭看。我遲疑。光滑的面料快下降至腰際時,我想起那節體育下課――晃的,具體的,屌,陰莖,那塊尖銳的汙漬。
駿說,沒關係喔。第一次難免會這樣。
聽駿這樣講,我不甘心。我不脫,駿是不是會嘲笑我?或駿的粉絲會嘲笑我?就算他們都不笑好了,我也會笑我自己。明明是我答應要一起野裸的。可體育課的記憶慢慢地箝制我的雙手,在我拉開褲頭時,止住我的行動。
駿語氣加速,「又不是沒看過。」
手在抖。
我是不是辜負了駿?駿都打開照相軟體了,但我仍在關鍵時刻把褲子往上拉。少了一層內褲隔著,短褲像懸空、與我的身體輕輕架開。我一直往上拉,但一直沒有拉到底的卡頓。
後來跟駿回到他的租屋處。租屋處在城市邊陲,房型跟我房間有幾分相似:一堆凌亂的書,藥,縮瑟的毛毯,三月有點涼。我問駿要不要做。他點頭。冰箱上幾張字條,我努力瞇眼,始終沒看清楚上面寫什麼。駿拿出手機說要拍我,我同意了。
駿房間也有一塊落地窗。面朝近處的樓房、燈火、低低的天際線。繁密的深藍色夜空。落地窗一直都是關上的。有沒有窗簾我忘了,但我仍記得被駿壓在落地窗上時,冰冷的感質。
「你看喔,窗外好多人在看你。」
儘管一個人也沒有。
●
駿房間裡的落地窗,會不會留下一個我身體的水印呢?駿把性愛影片放上他的社群。在我得知前,影片已經累積了一千多次觀看數。
駿沒回訊息。但他的社群仍活躍,彷彿故意讓我看到。
故意讓我看到,我因為他而興奮的樣子。
擴散,觸及,增殖。我的身體不斷被演算。
我讀著影片底下的留言,觀察轉發的、按喜歡的人,他們帳號平時都發些什麼?有沒有我認識的人?影片我一直看。無聲,錄製當下光線昏暗,加上撞擊致使的晃動、拙劣的錄影技術,影片裡我的臉是模糊的。
駿沒有逼我,我也不全是受害者,但因為影片,我明白了我的錯估。我以為只要臉不清楚,裸體再怎麼曝光都沒事。但此刻我靜靜地曉得,恐慌無關於被認出與否,而是關於剝奪。我數位的身體,只要繼續在網路上繁殖,我能決定它被誰、被什麼時候、被怎麼看的權利,就會被一點一點拿走。
我怕,我按檢舉,申訴影片是有害內容。
一次,兩次,三次。彷彿我的裸體,也一起有害了。
不過看到留言處有人寫「你跟誰啊?我也想要」時,我好像又能從駿的走私中,倖存出一些支配權。我傲慢且自憐地想,說不定我不認識的人,正因為看了我的身體而得到一個舒服的晚上。我竟不討厭這種感覺,但我也討厭我的「不討厭」。我覺得我應該要討厭才對。
後來駿終於回我。影片很快被撤下。我卻感覺身體有一部分,已經離我好遠。
●
冬天,鄰居在陽台加裝了玻璃窗。
玻璃窗很好地掩蔽一部分身體。掩蔽我的,他的,我們的,身體。
我不禁猜想,是不是因為我的裸體太醜,醜到鄰居願意花幾萬塊搭建新窗遮擋。當然更有可能,鄰居打從一開始就不在意我或穿或脫,而是為了更為質樸的理由――比方防雨、禦寒或美觀――選擇加裝玻璃窗。意識到世上或許只有我真正在意我的裸體,我又受傷了。
我的手機仍存有裸照。我沒有因為駿而放棄網路交友。我害怕,但我捨不得刪。
我把私密照集中在數位相簿,上鎖,需要時才解開。至少不會在非必要時刻看見自己的裸體。大概就像媽當初裝窗貼的用意一樣:遮蔽一部分,是為了讓剩下的那部分自由。
看著房間地板上寂寞的日光,被窗貼竄改成薄薄的藍。
我迅速加了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