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禎翊
台灣高等法院幾乎每天都有不同年紀的學生來旁聽。
不知道這是社會老師、公民老師們自發性安排的活動,還是「法院旁聽」已經被放進國高中的課綱裡面,屬於特色課程的一部分了。其實大多數的案件沒有事先看過卷宗,要單靠旁聽一次開庭就知道事情的全貌,是有點難度的。不過法庭裡面的聲音倒不是如此。
如果十三歲、十五歲、十七歲的少女少男來到法院有什麼意義,或者說,回去以後作業上要寫些什麼,我會希望她們和他們記得這裡一切的聲音。
腳鐐拖行在地面的聲音。手銬被法警解開的聲音。書記官冰冷打字的聲音。
打出的字都是嚴厲的質問。安靜或死寂一下子。然後是被告低下頭對著麥克風準備回答的氣音。被告要說話了。絕大部分的案子在高等法院這裡,會是被告最後一次認罪爭取緩刑或減刑的機會。
而這些聲音對絕大部分的我們來說就是世界的邊界。
少女們、少男們,還有曾經是少年的我,如果我們對聲音的另外一邊能夠多一點想像,同時又少一點刻板貧乏的印象,那我們就都沒有愧對公民老師想要帶給我們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