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
由台中縣沙鹿鎮南勢坑遺址所取的〈沙鹿鎮南勢坑遺址文化層斷面〉,經台中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於民國95年4月26日審議通過登錄為該縣第一件「一般古物」,其後獲文建會古物審議委員會於民國95年10月5日審議通過指定為全國首件之「重要古物」,並於95年12月12日完成公告。至今,它仍是唯一一件完成法定公告程序的古物。
據台中縣文化局提供的資料指出,〈沙鹿鎮南勢坑遺址文化層斷面〉最早由大甲鎮業餘考古家王鴻博於1948年發現,惟王氏在民國42年5月白色恐怖時期遇難,僅遺留下獄中完成的「南勢坑史前遺蹟」記錄手稿,由家屬保存至今。
直到民國91年才由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獲王氏女兒釋常慈的王氏遺稿,於92年11月13日於沙鹿鎮南勢坑一處民宅興建工地發現和確認,並進行緊急搶救。科博館研究人員建議切取保存其中一個灰坑現象,因此,有了〈沙鹿鎮南勢坑遺址文化層斷面〉保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