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東方不敗
問︰我喜歡一個人,他是我前男友,分手兩年了。這兩年裡,他交往過兩個女朋友,現在單身。這段時間,我曾經以為我可以慢慢放下,最後,我發現我還是好在意他。他曾問過我要不要見面?但我沒有直接答應,因為我希望光鮮亮麗的出現在他面前。我們之間很少連絡,也不同學校,只是偶爾聊聊天,他也問過我心裡的感覺,說他很想知道之類的。我真的好苦惱,卻不敢說出自己的感覺。分開了,還能重新開始嗎?(Mandy)
答︰妳既然還喜歡她,就勇敢去追求,失而復得的感情才是最珍貴的。這兩年裡,他交過兩個女友,最後都沒成功,還和妳連絡,問要不要見面,可見他心裡惦記著妳,而妳也在意他,那麼,不如就給彼此再一次機會。
所謂光鮮亮麗,並不是像電視明星或雜誌模特兒那樣甜美。所有妳看到的螢幕和畫面上的光鮮亮麗形象,都是經過刻意修飾的,妳不必追求那種光鮮亮麗。這兩年,妳應不至於身材走樣、體重暴增吧?只要剪個適合妳的髮型,衣服整齊乾淨,臉上稍微修飾一下,就可以了。不必想給對方大驚奇,畢竟他腦中的妳是兩年前的妳,不要讓他覺得現實中的人和印象中差太多。
只要想想,若失去這次機會,以後就只能將喜歡悶在心裡,這樣不是很痛苦嗎?不要吝於表達,答應他的要求,試看看吧。
(寫信給東方不敗:super-east@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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