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是35歲的「敗犬」,曾交過兩個男友都因個性不合而分手,現與42歲的老王交往半年,很有話聊,很討我歡心。只是上個月我才發現他每週六藉口有事,原來去前妻家過夜,與孩子相聚。追問之下他承認兩個人睡一張床,但西線無戰事,什麼也沒做。
他安撫我,說跟我每週兩次的親熱行為就足夠了,不會貪食的。我跟他吵,他說我心胸狹窄無理取鬧,妨礙他探視孩子及其母親的權利。請問前夫前妻睡在一起真的沒事嗎?我是否該順著他?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老王責怪妳心胸狹窄,因為妳反對他與前妻同睡一床,還以妨礙他探親的大帽子來壓妳,是有欲蓋彌彰的味道。
你與他交往時就了解離婚父母都會去探望小孩,也會與前妻/前夫有所接觸,妳也從未說過一句話,直到發現前夫前妻一起睡。通常離婚後,各人發展新生活,互不相干,但為了孩子,可以以父母的身分,而不是夫妻的舊情,老王的此種行為的確高度不尋常。
如果是純探訪,可以不過夜,若應孩子要求留下來,則可睡客房或與孩子同眠,沒有道理與前妻同床,何況老王是有性慾的男人,前妻既不拒絕他上床,就表示不排斥他求歡,兩人既念舊情又各取所需,雖是便利,卻是危險,有可能阻礙了前妻與別的男人發展正常感情關係,也嚴重損傷妳與他的和諧關係,當然更傷妳的心。
盡量與老王溝通,表明不是吃醋,而是希望兩人的關係能沒有障礙地發展茁壯。在一對一的親密關係中,是無法容忍對方與另一伴侶同睡一床的。要求他能尊重妳的感覺,也珍視這段情。邀請他一起去做婚姻諮商,釐清性愛感情觀,學習拿捏不同男女的人際關係之界線。倘若他仍我行我素,妳還願意跟一個與前妻糾纏不清的離婚男人廝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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