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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策院三讀 文化部:續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文化部長鄭麗君。(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立法院今(25日)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第七條、第三十條修正草案」、「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
文化部表示,本次「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是為成立文策院進行部分條文修正,有鑑於該法自民國99年公布施行迄今已逾8年,為因應產業趨勢變化,文化部將於近期啟動修法公聽會,擴大徵詢各界意見,作為進一步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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