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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從立院入手 (藝文消費抵稅)可望起死回生

2009/04/21 06:00

立委翁金珠提出「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案」,讓藝文消費抵稅有起死回生的機會。(資料照,記者黃世澤攝)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

日前遭行政院否決的藝文消費抵稅構想,在立法委員翁金珠所提出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案」裡,似乎有了起死回生的機會!

行政院核定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挾帶「補助國民中小學學生觀賞藝文展演」政策,於上週送進立法院待審。由於「補助」法的高額預算,取代了原先文化界所期待的「藝文消費抵稅」提案,立法院無論藍綠都有人不以為然。

翁金珠所提出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三十條修正草案」,其實早在3月9日(藝文消費抵稅被否決前),就送進立院交付委員會審查,主要內容即是增列文化藝術消費支出之抵稅辦法。翁金珠正積極爭取立院連署,甚至不排除號召藝文界走上街頭,期望趕在政院版《文創法》之前先排進議程,若順利通過三讀,藝文消費抵稅就可上路。

翁金珠表示,行政院所提《文創法》第十三條的「補助中小學生觀賞藝文展演部分」,究竟誰有權決定哪一場應該獲得補助?不僅干預市場機制,恐怕還會迫使藝文工作者走後門拉關係,使文化界風氣全面「官場化」。因此,為顧及公平性與社會期待,「文化消費抵稅」仍是較為可行的辦法。

實際上,目前送進立法院的政院版《文創法》,對於將來補助中小學生觀賞藝文展演的金額上限、每年需要編列多少預算?可補助的展演類型及民眾應向誰申請補助等,所有施行細則與辦法都全未提及,文建會也都沒有答案,只說相關內容還要與教育部研議,先等母法通過再說。

只是,論誰也不明白,為何教育部直接管轄的中小學補助,預算卻編在文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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