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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第一屆林榮三文學獎 短篇小說首獎 阿貝,我要回去了

2005/11/23 06:00

◎伍軒宏

得獎感言: 一直知道寫了一篇好故事,只是沒想到評審也這麼認為。詮釋集團和我之間,意見會如此接近,像奇蹟。我愛(過)的女人教我無數感覺事情的方式,這個短篇算是學習成果報告之一,以後還會有。

「阿貝,我要回去了 12. 25」的留言,是2004年3月13日,敦化北路邊的真實遭遇。我拍了照,兩張,編了一則故事,得獎。謝謝不知名的他者。

「阿貝,我要回去了,12,25」那句留言不是寫給他看的,卻好像對他說了什麼。

寫在當紅的 iPod 廣告上,左邊是舉右手聽音樂搖擺的女人剪影,配上一大片紫紅底色,占據整面的公車亭背部。句子在右上方,產品名稱下面,寫得算是工整的幾個字。那天晚上,德貝從敦化北路往下走,碰到不少人在路邊聚集,顯然要去看籃球賽。因為人群擋路,還有幾個攤販,包括賣飲料、礦泉水的,他慢了下來,腦子閃過一個念頭:再走一段路就會經過斑馬屁股造形的行人穿越指示燈。這時候,瞥到右手邊紫紅色廣告,咬一口的蘋果商標,還有那句留言。

真像是要給他的,德貝覺得。避開幾個人,退了幾步,他隨手拿出數位相機拍了下來,兩張,全貌和特寫。

繼續向前,經過斑馬屁股造形的行人穿越指示燈,他想:12月25日?已經是三月,那麼久了為什麼沒被擦掉?擦不掉?怎麼可能?是耶誕節那天寫的?還是耶誕夜到了清晨,等不到人之後寫的?那裡面少不了有一個故事,就是情人那種,你等我我等你的故事。到最後,等不到人,要回去的時候,「回去」就不只是「回去」,而是要分手了。還是只是朋友相約,有人沒到,在25日耶誕節大白天留下的?後來他們又見面了,結果沒事?見面要做什麼呢?如果是近午夜的耶誕約會,那就引人遐想了。要去哪裡度過?如果是他的話,耶誕夜的深夜情人約會,要去哪裡度?一定是基隆,要不然就是中壢,或蘇澳,有逸走放蕩的聯想。

離家還遠得很,好奇等不及,在路上他就停下來,用數位相機的螢幕,察看那兩張照片。把影像拉大,看仔細,留言的位置有點斜,所以謮起來像是:「阿貝,12,25我要回去了」。

那句話好像是針對他的,因為也有不少人叫他阿貝。突然看見「阿貝」二字寫在廣告板上,好像有聲音在呼喚他,一時之間難免有身分錯亂的感覺。

那個阿貝是誰?德貝無從知道,很可能永遠不會知道,只確定自己不曾約任何人在那個時間地點見面。那句話保證和他沒關係。然而,他不是訊息的接收者,卻好像收到它,甚至被影響。留話的人又是誰呢?當然只能想像。從筆跡看不出性別,那幾個字不見得是女生寫的,可是旁邊的 iPod 廣告女郎卻讓他這麼想。

常有人說,德貝算是奇怪的名字,像外國人的名字。當初父母可能為了筆畫的關係而選這兩個字?他從來沒有好好問過他們,想應該是為了那種原因吧。反正,朋友總是笑他名字不像是台灣人的,念起來怪怪的。也因此,很少人叫他德貝,有人叫他阿德,朋友居多;也有人叫他阿貝,女的居多。女生叫他阿貝,聽起來好像是用台語叫阿伯,他不太在意,覺得雙方都享受一點戀父關係的犯禁。尤其做愛的時候,每當女生進入迷離幻境叫著阿貝時,好像在喊阿伯阿伯。聽到呼喚後,他那裡會猛然爆粗,明顯感覺到女性的痙攣更緊握那裡,閉著眼睛的她們這時大都會睜眼深深看他兩秒再繼續。

不知道那個失約的阿貝,是不是也享受過名字帶來的額外力道。

有幾個人在人生關鍵時刻跟他講那句話,難怪他特別敏感。在那些分手時刻,他們不說「我要走了」或「我要離開了」,他們總是對他說「我要回去了」,好像這樣說可以減少尖銳的程度,降低殺傷力。那樣,就不會強調「我不要和你在一起了」;說「回去了」表明只是回到原先我在的地方,不算是棄你而去。「我要回去了」後面,有一種婉轉、顧慮和殘忍,他知道那是好意,可是客氣的背後有種決心,還有說話人的自我保護,想要面面俱到。

三個前女友,都說過類似的話:「阿貝,我要回去了!」從此,她們再也沒有回來找他。可是,別人的故事不是這樣,他們的前女友會回來找他們,德貝常聽人講起。別人的前女友會再聯絡,甚至來找,有電話、有答錄機留言、手機留言、有卡片、或電子信,上班時公司會客室有人外找、下班回家時在租屋處巷口有人等待,也有人告訴他前任來找之後兩人直奔賓館大戰一場(據說是難忘朋友發射時的爆發力)。所以,德貝確信自己沒魅力,前女友們才會離開後不聞不問。別人一定個性好,會照顧人,討人喜歡,令人回味,或者有股神祕的吸引力,當然也不排除別人在器官和床上功夫的優勢,女孩子才會在比較後,又想接觸。

德貝不清楚自己哪裡出問題,她們很客氣,不願意明說。自己評估,在交往期間,表現還不錯;不見得很棒,可是還不錯。的確,是還有不少不盡如意之處:也許沒處理好那些紛爭和永遠談不完的溝通;很多事情到了事後才想清楚;有幾次在床上的表現夠揮灑,後來再也沒機會證明自己的熱情和技巧。那些往事浮現,尤其在獨處的時候,走在路上的時候,一個人看電視、電影的時候,總是有許多後悔,雖然結果也許和他的表現無關。

他願意承認別的男人比自己好。何必堅持?總是相信女友們的選擇正確,她們找到比較適合的、比較優秀的、比較帥的、比較爽的,她們的擇偶分析或直覺絕無問題。同時,他並不覺得離開意味著否定;即使被甩,仍然自尊無損,自信不減。只要她們離開,德貝就相信她們必然有開心的結果,認為只有傻瓜才會擔心前任走了之後會得不到幸福。如果自認各方面都不錯,也提供滿意的服務,那麼女友離開,一定會找到缺點少、更合適、更投契的,那當然超越自己,不是自己可以做到的。那就為她們高興了。

頂多,他會貪戀那些吸引過的肉體,可惜已經不能再親近。

他的小小結論是,前女友們厲害,都找到更好的,不像朋友的那些前任,碰到更差的,只好回頭探消息。

在一起時,他們都叫他阿貝,後來,也都說過「我要回去了」,在離別的時刻。

第一個,是韓華,原本家住在漢城(現在叫首爾)明洞,十八歲來台灣念書,大概人生地不熟,正好需要伴。

交往三年後家人移民到日本,就說要「回到」日本去了。雖然人不太聰明,功課不佳,講話童聲(但是一說起韓語和山東話,聲音就變得低沉),他喜歡她的韓式漂亮和健美身材,只可惜皮膚因游泳的關係而差了點。她在這裡念書、談戀愛,家人在韓國忙著搬家的事。離開台灣前往日本的那個暑假,在機場,她告訴德貝:「阿貝,我要回去了。」他以為,那是指韓國,她的習慣還沒改過來。那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後來打了幾個月的電話,終於搞清楚她回到日本後,不會回來台灣繼續學業。

再一個,道地的台灣人,可是搞不清楚自己是閩南還是客家。後來到美國留學,第一次寒假回國連約他見面都避免,竟然在咖啡館碰到,勉強扯了幾句後,德貝想約個時間好好聊聊,她回答:「阿貝,我要回去了。」意思是說,學校開學早,她就要離開台灣回美國,沒時間可約,也無需再聊。曾經那麼好過,時空移轉後就來個堅壁清野,感覺上無情了些,但在意料之中。她就是那種讀書的女孩,不喜歡人碰,性事上放不開,不太動的,難怪親密關係對她意義有限。臉上總是有一、兩個青春痘,德貝喜歡她纖細而有力的手,還有瘦長的腰,只可惜不太會扭,因為缺乏能量。回到美國的她連問候的e-mail都懶得回。

第三個,因為整個家族大部分成員都成功移民美國和加拿大,整天都在提移民的事,排順位、等面談、PR、在台協會、加州紐約德州多倫多等等。在他們交往期間,她一直說不能談戀愛,因為一定會離開台灣,免得兩人兩地痛苦。德貝也知道,自稱祖籍安徽的她終究會和老外或ABC在一起,但喜歡她的頹廢、不求上進和觸覺的敏感,只可惜雖然瘦,身材骨架比例不能算好。在等身分的那段時間,還是找了件工作,卻因為西進策略,被公司調到上海。結果,到那裡之後,他們漸行漸遠,只有在她第一次回台灣時見過面。在臨別電話裡,她說:「阿貝,我要回去了。」後來,聽說她就一直住在上海。

看見廣告上的留言之後,他特別注意等待,看看下一個對他說「阿貝,我要回去了」的是誰?那當然只是自己跟自己開的玩笑,這時的他並沒有認真交往的對象,因此就算有人對他說那句話,一字不差,意義的負載和感情的衝擊上,絕對和在關鍵時刻的發言大不相同。當初聽到那句話的情景,那些記憶片段,前女友的面貌,講出那七個字時的聲音、嘴巴的動作、嘴唇的變化、牙齒的顏色和形狀、甚至舌頭的捲動,因為被意外啟動而時時浮現。有時他把它們壓下去,塞到意識的角落;沒辦法的時候,就面對,順便調侃自己一下。句子重複出現,已經讓他有命運的感覺。

下班時,坐在靠門邊的阿麗,總會和大家說她要回家了,如果只有阿貝在附近,就會聽到:「阿貝,我要回去了。」有時候,下班時間還沒到,老闆已經跑了,大家如果沒事,會有人說:「你要回去了嗎?你要回去了?好唄,我要回去了。」拜訪朋友時,碰到他們的菲傭放假回國,帶著很重的口音向雇主辭行,「老闆,我要回去了。」傍晚經過幼稚園,小小朋友正在放學,活潑大聲對老師保母同學喊著:「拜拜,拜拜,我要回去了!」他沒有打算再回去那個候車亭,反正那裡本來就不是常走的路。想去查看一下?應該會被擦掉才對,沒什麼好看的。何況,他不希望從記憶裡挖出對他無用的情緒,目前的生活平靜規律,並不準備去翻舊帳。那句話可能會啟動太多他無法控制的東西。就讓片段維持片斷,不要連起來。

保持距離的策略持續一段時間。只是,有次和老同學相約去總督戲院看電影,正好經過那裡。原本想要避開,不太希望確切知道留言被抹去的下場,不想知道它的消失。不過因為趕時間,要抄近路,還是從那裡過。那是個雨天,微微的雨,他在公司待到晚一點,大家都走了,因為同學要從新竹過來,不是很確定什麼時候會到。

等接到電話,知道高速公路順暢,同學的車子已經下交流道,他才從公司出發去買票。走敦化北路轉八德路會快一點。

他可以走另一邊,可是沒有。因為比上次晚一點,亭子附近的人也少了些。賣水的攤販還在,依著路邊躲在雨傘下。還有少量人車進出,顯然大部分的人都去看球賽了。

疾走的德貝匆匆一瞥,小小驚訝發現留言還在,也發現筆跡好像略有更動,則是不小的驚訝。看來是同一個人寫的,但重寫過。匆忙間,他沒辦法停在那裡觀察,也無法思考,無法確定。還好他總是隨身帶著數位相機,在細雨中一手撐著傘一手掏出相機,只需幾秒鐘就足夠拍照存證,比上次還多好幾張。

戲院裡的他無心電影劇情和動作,不能忍住不去想那句留言的變動,其實也沒有變,還是一模一樣,只是重寫過。到底這樣算不算是一模一樣?確定重寫過?電影在立體環繞音響的隆隆聲裡進行,當時真的很想把相機拿出來,看清楚照片裡的影像。為什麼重寫?原來他打算避開那裡,就是不要有情緒波動,差別在於,他原本不願意激起過去種種,現在卻被字跡本身迷惑。

終於等到回家,把影像檔從記憶卡存到電腦裡,在螢幕上仔細比對,確定兩次的字跡略有不同,「要」字「女」的部分這次比較用力,一橫也拉得長一點。雖然對筆跡完全沒研究,他覺得應該出於同一人之手。當然,他的判斷很可能是錯的。

為什麼要重寫?真的是同一個人寫的?那麼時間應該不同,為什麼日期還是簽一樣,12月25日?原先,不只沒打算,他甚至抗拒經過留言的所在,可是發現字跡的變動之後,抗拒失效。過了幾天,雖然掙扎著想抗拒,還是不免好奇,找藉口轉過那裡。又看到人群聚集要去看籃球,又發現字跡有小幅變動。這次,「了」好像勾得大了點。

的確有人一直在寫,不斷重寫。他覺得可能被吸引進入一場自己沒有優勢的遊戲,被咬一口的蘋果商標象徵知識的誘惑。他應該有足夠的力量拒絕進入,可是沒有,因為他也叫阿貝。如果拿出最自我保護、最冷漠的態度,德貝會順利脫離這一切,不受影響,上他的班,過他的日子。

想弄清楚到底是怎麼搞的,同時,也對自己的好奇心有點失望。一向不喜歡因為別人的動作而改變自己,目前的情形卻是,他受別人的步數牽引。所以,開始的時候,總是快速繞過去看看而已,短暫經過,一下子就離開。情況不錯,在速度的幫助下,好像沒有被愚弄的感覺。連續幾次下來,發現字跡持續有一些變化,多多少少,都是書寫上的差別,雖然內容都一樣。他愈來愈肯定是出於同一人之手。

留下觀察的時間,漸漸愈來愈長,是他的變化。幾乎是不自覺的。照此進度,繼續調整,總可以碰上那個人,除非那人突然罷手,不見了。從不知名寫手的毅力判斷,沒有停下來的跡象。

還在附近碰到同事,問說,「你以前好像不是走這條路下班的?」「沒錯。到中興百貨逛逛。」從此,他稍微增加到那附近的活動,也增加觀察的頻率。到總督看電影,到中興百貨買寢具、碗盤,到附近餐廳吃義大利麵,還去買有名的粽子(雖然肥了點)。

有一次中午晃到那裡,發現往常留言處只有一片空白。

那是第一次碰到一片空白(嚴格說,不是白的,是一片紫紅),驚訝相當不小。沒想到神祕寫手終於有放棄的時候。整個下午,一面辦事,一面在回想那片空白,或紫紅,有種不熟悉的奇異感。還有許多不可能有解答的疑問。

但是下班後去看,又有了。根據推測,原來清潔隊的確有去清除那段留言,視為塗鴉。不見得是每天,卻經常有進行處理。可是有人總會去再寫回去。如此一來,寫手的堅持更顯得難得。那個人每一、兩天就要去把留言補上去。是怎樣堅持又不放棄的人?堅持到奇怪的地步。會不會有點病態?不正常?他開始覺得有點怪怪的。

如果那個人常出現,那些賣飲料的小販有沒有看過?問過他們。

「我五點以後才會來,白天我還有別的工作。那些字?有注意。不知道誰寫的。」等車的人呢?有一次,一位等車的阿伯看他盯著那些字看,對他說:「奇怪吧!這幾個字都在,好久了,誰寫的?」其實,德貝這時候已經不需要尋找目擊者。在不斷嘗試調整時間窗口之後,留言的人何時出現,呼之欲出。其實,只要他有耐心,坐在那裡一下午,最多兩個下午,就可以看到。只是他認為那麼做太刻意,太破壞正常的生活工作軌道,而那正是他不願意做的大動作。小調整不算破壞原則。在幾次提早下班,和藉機溜班去轉一圈後,時間窗口在掌握之中。

經過計算後,懸疑的事也會變得可預期。不久之後,德貝果然看見寫字的那個人,沒有緊張,心跳也沒加快:是女生。他本來期待那個人能特別點,例如說有比較特別的身分,像是:念舊情而喪失神智的老婦人;巡邏的員警;看不出會寫中文的老外(字跡不太可能); 一上一下疊羅漢的兩名小學生(字跡也不太可能);公司同事,或很久不見的國中同學(都太戲劇化,但不是不可能);要不然,提早前往球場練習的球星。都不是。

只是個膚色略黑,大包斜背,綁起頭髮的女生。因為有點黑,年齡的範圍難估算,差不多超過二十五。運動型的,是和他最沒有化學作用的那種,根據他長期的經驗,這類人和他無法彼此發展興趣。身材還好,穿牛仔褲算適合。他不曾想像打扮得體的OL會踩高跟鞋來寫那幾個字,「阿貝,我要回去了,12,25。」女生動作很快,停留短暫。拿出大支油性筆,很熟練地留下句子就走人。除了樣子,看她的神情,眼睛突突的,德貝知道他不喜歡那人的個性。

她從來不東張西望,眼神專注,總是快速到達,寫字,迅速離開。也許怕被控毀損公物罪,或惹上其他的麻煩,顯然不想引起注意。奇怪的是,她好像知道有人在注意她,還是他的幻想?如果她在進行動作之前之後,躲在附近查看,也算該做的標準程序。不過德貝不認為他露出破綻,被她察覺。他是那種超小心的人,不會直接看著她,也不會斜眼看她,自認絕無痕跡。如果他願意,應該可以騙到自己,不會認為每天下午到離公司有段距離的候車亭轉一圈,有什麼異常,因為他的偽裝包括心理的層次。

他很清楚,寫字的女生什麼人都沒看到;會給人那樣的印象,是因為她預期有人在觀察,女人都是這樣,一般如此,在此特例也不例外。她知道有人會觀察,無需找到實際的觀察者。

儘管如此,那一天,平常打扮的她,主動開口說話,還是嚇了他一跳。沒想過他們會講話,一直想像自己只觀察。

那一天,老樣子,長褲小外套綁頭髮大包斜背,目不斜視的她快速寫完字,靜靜走到他旁邊,突然轉身,對他說:「你是阿貝。」有問句的味道,但沒有問號的感覺。她沒有說:「妳是阿貝嗎?」或「你是阿貝吧?」「你是阿貝。」口氣很確定,沒有懷疑。

「有人叫我阿貝。」的確嚇了一跳,可是他必須回答這個問題。

「那你到底叫什麼?」確定有種口音,可是德貝無法辨認是哪種。

「我叫德貝。」「不太像台灣人的名字耶。」「大家都這麼說。」「所以可以叫你阿貝?」「很多人叫我阿貝。」「你喜歡嗎?叫阿貝?」「有的人叫我阿德,有的人叫我阿貝。」「我問的不是那個。」他們就在路邊問答起來,附近等車的人稀疏,看球的觀眾還沒聚集,德貝回應一連串的問題,心裡也有不少疑問想提出。首先,聽她的口音,還有考慮她的膚色,他想問:「你是泰國人,印尼人?還是……」要不然,至少有部分外地來血統?可是那不是德貝的行事風格,問那些太直接。他沒問,只在心裡想。

「妳寫的?」留言是他真正的關切,再確定而已,他都已經親眼看到她寫了那麼多次。主要是可以延伸到別的問題。

「對呀。」「一直都是妳?」「是吧,一直都是。」然後停了一下:「可是,最早不是我。」「什麼意思?最早不是妳?」「我看到有人寫那個。」還有別人,最早的,他沒看過的。

「看到那個人?」「沒有。」「沒有?」「看到字。」「沒有看到人?」再問一次。

「沒有。」「有拍照嗎?」像他那樣,就方便,也好查。

「我沒有隨身帶相機。我記下來。」「寫下來?」搖搖頭。「我記得。」路邊就這樣聊起來,會不會奇怪?「被擦掉以後,我才想寫上去。」她繼續說。

「誰擦的?」「打掃的人。」「清潔隊?」「應該是。」原來她看到有人留言,發現被擦掉,或被洗掉後,憑印象自己寫上去的。

「原來的位置?」「差不多。」「什麼時候看到的?」「Christmas那天。」那大概就是最早書寫的時刻,如同留言本身所陳述。

「後來就被擦掉?過幾天以後?」點點頭,「好幾天。路過看到沒了。」「妳就把句子寫上去?」「沒錯。」「確定是那幾個字?有沒有記錯?」「可能會不一樣。」已經無法知道最早留給阿貝的話是什麼樣子,確切的字,還有筆跡。更不可能知道那則更早的留言是誰寫的了。德貝想,那又如何?反正他的任務又不是在做研究,在找原點。只是沒有想到問著問著,多出一個意料外的層次。問到這裡,反而才好奇起來。

「為什麼想寫上去?」他問。應該不是只為了塗鴉的好玩吧。

「可能會找到阿貝。」這樣也算是尋人的方法?原先留言所提到的阿貝又不是她的阿貝!那是別人在等別的阿貝。

「妳在找阿貝?」「算是。」到底是不是呢?「妳認識一個人叫阿貝?是妳什麼人?男朋友?丈夫?兄弟?不可能只是朋友吧?花這麼大功夫。還是阿貝倒了妳的錢?他怎麼了?他離開妳了嗎?跑了?還是妳要離開他?」要找,還是要離開?顯然她的阿貝已經離開,不管是為了什麼理由。「阿貝,我要回去了」表達離去的意思,可是那人已經走了。

「我認識阿貝。」顯然她不想告訴德貝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至少目前如此。只知道她認識一個叫阿貝的傢伙,而這人不見了。

「妳寫那幾個字,就會找到阿貝?」「也許。」顯然是相當絕望的手段。還是太笨?看起來不笨,可能是太傷心?「怎麼找?」沒有回答。也許有不足為外人道的祕密、暗語?不好意思?還是知道他不懂?「要找阿貝,應該去找他的親友,去網路電視報紙,去找警察,去他常去的地方。要不然,妳知道阿貝在附近活動?住在附近?愛看籃球賽?」她看了德貝一眼,好像在說,我知道,以上皆非。

「妳這樣找到的阿貝,很可能不是妳要的阿貝。」「你說得對,我知道。」比他想像的清楚。好現象。

「那妳為什麼還是要做?」「我需要找阿貝,我想找阿貝,我要找到阿貝。」有點激動。可能打到她的痛處。他想像這裡面累積的長期壓抑。

「不管找到的是誰?」「我會找到阿貝。」堅持的語氣。

「是喔。」「你就是。」「我不是那個阿貝。」「你是阿貝。」「不是妳的阿貝。」「有人叫你阿貝。」他有點惱火起來,明明不同,要怎樣?會不會在清楚的對答底下,有精神病患的界限不明,差別不分?要把他當成她的阿貝?找到某個阿貝後,要怎麼辦?當代替品?報仇?黏著他?跟他說「阿貝,我要回去了」?看不出她的下一步是什麼,希望不要太慘烈才好。應該把對話岔開,講點清楚的。

「妳的阿貝是哪裡人?在哪裡認識的?妳說過,阿貝不像是台灣人的名字。」「我說德貝不像台灣人的名字,不是阿貝。」是自己搞錯了。好像該停一停,他們在路邊也談了一段時間,候車亭,廣告,紫紅底色中舉右手聽音樂搖擺的女人剪影,缺一口的蘋果商標,還有剛剛寫好的「阿貝,我要回去了,12,25」,遠遠地距他們有一段。人群還沒開始聚集,他想起第一次碰到這奇異組合的景象。

「找到阿貝之後,妳要回去那裡?」沒有好好想,就冒出這句。

她沒有回答,望著馬路上往來的車流。他覺得自己問超過了一點,越界了,不是在路邊的情況下該問的,她的沉默提醒德貝讓眼睛離開目前的小小視野,跳脫出去,環繞人行道上的兩個人,一直到更遠,再回來。停了很久,兩人都沒有說話,好像沒話可說。也許她不需要回答,也許她已經回去,或已經回來。

看著她,德貝知道她不是在惡作劇,也不是精神有問題,他不打算問她的名字,不想知道她是誰。很明顯的,他們並不互相吸引,不會有愛情故事,甚至不會變成朋友,以後不會見面。除了知道德貝的名字,她沒有問其他有關身分的問題。他很清楚這個女生只有一個問題,而他有能力幫她解決:她只是要找到阿貝,得到結束的感覺。也許她的阿貝欺騙了她、失蹤了、不見了、意外死了、反正就是沒了,可是阿貝太重要,而一切來得太突然,她無法釋懷,放不掉,或來不及。所以必須找到阿貝。

她不會對德貝說,「阿貝,我要回去了。」因為她已經寫太多遍。同時,在過程中,經過這些日子,也早就回到屬於她的地方。另外,她也不可能說,「德貝,我要回去了。」對基本上不認識的兩人而言,這句話不具任何意義。她不認識德貝。

「妳已經找到阿貝。」他說。

而他的任務就是被找到。 ●

評審意見

生活寓言

評〈阿貝,我要回去了〉◎施淑

一則寫在iPod廣告上的留言,地點是人群聚散的公車亭,時間標示著耶誕節。在任何都會區,這事不干己的留言,本該被視而不見,存而不論,它之所以成為心理探險的對象、生活意義的密碼,只因留言的受話人與小說敘述者名字巧合,而留言的語句,總出現在他來來去去的愛情事件的終點,他生命中的關鍵時刻。

寫在廣告畫上的留言不斷被擦拭掉,卻在留言的時間點耶誕節上停格,因為有人一再以無法判定性別的字跡複製。於是密碼持續,敘述者不由自主地追尋,也像耶誕節一樣,在公車亭周而復始的時間的廣洋,在都市的混亂節奏裡,失掉它節日的、一定的意義。當真象揭曉,共謀的留言複製者需要的是「結束的感覺」,尋找真象的敘述者的任務只是「被找到」。

戰後五十年的台灣小說,大約每個階段都存在著寫作上的集體想像,如現代主義時期的荒謬疏離,鄉土文學的社會關懷現實批判,解嚴後的本土意識和族群悲情。於今,當文學想像或傾注於科幻及漫畫世界,或努力營造文字奇觀。這篇說不上什麼價值歸趨,也看不出道德負擔的小說,就像它一如生活本身的日常文字敘述,以及推動小說發展的情境與意義剝離的寓言性留言,倒讓人感覺未必是虛擬實境的台灣後現代情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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