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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小巨蛋亂象 台北市政府要負責

2006/03/28 06:00

記者趙靜瑜/特稿

台北市政府的小巨蛋到底應該是公共用途,還是應該做為商業用途?方向不清,定位不明,這便成了小巨蛋的結構性原罪,也讓後來的經營者無所適從,更讓相關產業包括體育界甚至藝文界人士都有被矮化的感受,台北市政府應該負起最大的責任。

從小巨蛋開始舉行招標,招標方式就從資格標改成了價格標,價高者得,這也註定了小巨蛋之後營運方向搖擺的命運。趙怡表示,就連他面見馬英九市長時,馬市長都說小巨蛋經營會相當困難,以後就連法會、佛教盛會都要接,才不會經營不下去,「只要天一亮,東森就要付給市政府四十八萬。」東森的優勢就是在媒體、行銷跟宣傳,一開始舉行價格標,就註定了小巨蛋有商業運作的必然性。

但是小巨蛋是屬於全體市民所有,在東森的經營之下,台北市政府也給予很多條件,包括停車場費用一小時不得超過五十元,每天收入要抽一成五,但是最多不能超過兩百七十萬,這些都讓東森覺得要撐九年有些辛苦。但是東森育樂集團憑藉自己龐大的媒體優勢,也處處給民間藝文團隊很多困擾,也讓國內的藝文生態走上廝殺對抗之途,這都是很不良的企業形象。

小巨蛋到底現在是屬於台北市全體市民的,還是東森的,還是藝文界的,都有許多不同的聲音,許博允已經不只一次上言給台北市政府,但是「高層不管,低層不甩」,看在文化人眼中,非常痛心疾首,這一切亂象,台北市政府不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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