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芬提及,「很多人提問:難道這些之前有成就、有貢獻的男人,就只因為犯了這一個錯,牠過去所有的累積、所有的成就,就該被全面掩埋嗎?我想請問:這些人裡面誰比金基德、比高銀的成就更高?誰比他們對國家的貢獻更大?韓國能,全世界都能,但是自傲於亞洲民主人權最前鋒的台灣卻做不到嗎?更何況,這種人都是慣犯,牠們並不是『只犯了這一個錯』,而是只有少數人勇敢出面舉發其獸行,牠們對多少受害者造成了生命中揮之不去的傷害與陰影?我們每個人真的能夠如此坦然麻木的『旁觀他人之痛苦』,而對這些惡狼色魔的罪行輕輕放下嗎?如果真的是,那很遺憾,這就是台灣現階段真實的人權指標了。」
胡永芬同時回溯藝術家撒古流.巴瓦瓦隆的性侵案。胡永芬時任國藝會董事,表示曾於2022年初農曆年前的最後一次董事會上提出:建議國藝會討論取消撒古流國家文藝獎得主的榮譽。她指出,現場主席允諾國藝會將會慎重諮詢各方對此建議的看法,期間多次董事會議後詢問進度,大約7個月後,得出董事會討論的有2個提議,第1個提議是:國家文藝獎章程中對於撤銷榮譽的規範,主要在抄襲瓢竊等違反著作權的情況,本案不在此列,無法可管。第2個提議是:如果有董事針對這樣的案例在董事會提出,那麼可以列入會議討論。兩個提議訴請董事會討論決定擇一。之後席間提出的意見出乎她意料之外的紛歧,包含「國藝會應該讓藝術的歸藝術,不要把這種爭議拿來這裡討論,這不是我們應該處理的。」、「以前從來不曾處理過這種事,現在也不需要處理。」、「誰知道真相?誰有資格評斷?除了上帝的審判,可能連法律都不一定能判斷真相。」這類意見在會議現場被提出。
在2022年9月上旬,胡永芬任期中最後一次董事會上,要求以下發言提案以文字寫進會議記錄:「一旦撒古流案經檢調提起公訴,國藝會董事會就應啟動討論如何處置牠所獲的國家文藝獎。」2022年9月底,經2名女子提告撒古流性侵,檢警深入偵辦調查10個月,查訪超過20餘人,取得關鍵證據,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迄今又過了將近9個月,胡永芬強烈質疑國仍未聞國藝會對此案有任何作為。
對此,國藝會於今日發聲明,表示將在法院判決定讞後,視後續發展進行討論。以下為國藝會回應全文:
一、「針對撒古流.巴瓦瓦隆疑似性侵一案,本會業已於2022年1月12日發表聲明,停止贊助其參與該年度卡塞爾文件展。嗣後撒古流於2022年9月21日遭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
二、為完備本會相關機制,2022年9月14日經第9屆第17次董事會決議,修正「國家文藝獎設置辦法」第九條,新增第七項:「本基金會董事會得依其權責就國家文藝獎相關重大事項予以審議或核定」。
三、2022年12月15日,胡永芬前董事於本會第9屆第18次董事會議中提出建議事項:「對於本會第20屆國家文藝獎得主撒古流.巴瓦瓦隆涉及刑事之案件,如經法院判決定讞後,建請下屆董事會依本會國家文藝獎設置辦法之相關規定,提出討論審議後續相關事宜。」本屆董事會將視後續發展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