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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也屬「個資」 文化部要求《台蘋》10日內提具體處理辦法

2022/08/25 11:06

《台蘋》交易案涉及層面廣泛,尤其龐大「個資」如何處理更受關注。(資料照,記者吳岳修攝)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傳將於月底熄燈的《蘋果新聞網》(台蘋),24日於網站公告聲明相關「個資」將採銷毀或封存處理。對此,文化部昨指該聲明「不夠明確具體」,並於今(25)日再發新聞稿,明確界定「個資」範圍,同時強調,同時強調,不管《台蘋》用任何方法轉換新的實際經營者,如未有符合個資法規定事由,都不可以使用原來資料庫。

文化部表示,有關《台蘋》交易案,涉及新聞自由、國家安全、個人資料保護,以及員工工作權益等層面,經諮詢個資法專業律師後,文化部就所主管事項經審慎考慮,做出以下處理,並已於昨日再次發函給《台蘋》:

一、明確定義《台蘋》所涉「個資」範圍:即《台蘋》保有的員工資料、未公開的新聞採訪資料、未經公開及查證的爆料、專欄作家與投稿者(含爆料)資料、報紙訂戶與網站會員資料、廣告客戶資料、相關稅捐資料等,只要足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個人資料者,都屬個人資料應保護範圍。

二、文化部要求《台蘋》應針對所保有個資,具體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並於10日內函送文化部。

三、文化部重申,對於所保有的個人資料,如未經合法授權或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移轉他人使用。同時,若以成立新公司、新平台或其他方式轉換實際經營者,如未有符合個資法規定事由,不得使用原《台蘋》資料庫。

四、文化部強調,尊重新聞及言論自由是台灣最珍貴的價值,請《台蘋》應自律自重,針對所有個資蒐集、處理及利用皆須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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