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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一張照片31年情義〉走過人權運動史 陳文輝 田媽媽喜重逢

2017/05/31 06:00

一張照片牽引31年的義氣相挺,田媽媽(右圖前)與陳文輝再度相逢,欣慰在時代巨輪裡留下此畫面。(陳文輝/提供)

〔記者凌美雪/專訪〕跟現代年輕人講人權,多數人都習以為常,連30多年前莫名入獄的陳文輝,講起過去爭人權的奮鬥史也一派雲淡風輕。然而,一張時隔31年才寄到自己手上的照片,卻讓陳文輝再也難掩激動,熱淚盈眶。

不是雲淡風輕,而是波瀾壯闊,「我不過判刑2年,關了1年10個月。在我之前有更多無辜的先賢前仆後繼甚至犧牲生命,我反而慶幸自己可以在那個大風大浪的時代裡,躬逢其盛。」

那是一張拍攝於1986年的照片,是人稱「田媽媽」的田孟淑在陳文輝被收押坐牢時拍下的,當時照片並未寄給人在獄中的陳文輝,但田媽媽在照片後面寫了一段文字,「面對無窮的惡勢力,您可以笑容而無懼於它!願神強恁的胆,壯恁的志,來走這一條崎嶇的道路!與您同負一軛的朋友 田家一同敬上(1986.3.13)」

事件源起於民國74年,陳文輝為新竹市省議員莊姬美助選,發生「新竹事件」,陳文輝竟以助選員身分遭判刑2年;陳文輝說,鄭南榕的《先鋒時代週刊》1985年12月2日出版的總號第97號,特別以他為封面人物,標題是「國民黨殺難儆猴?陳文輝全台唯一『有罪』的助選員」。

轉眼過了30年,經過無數人、無數次的抗爭與奮鬥,台灣人可以安享人權的保障了,田媽媽才有時間慢慢整理過去從事社會運動的資料與照片,田媽媽的女兒田秋堇說,照片最近才寄給陳文輝,「他以為是我拍的,就跟我聯絡,我說是我媽媽。」因此,五月下旬在田秋堇嫁女兒的喜宴上,陳文輝特地拿著照片與田媽媽見面,田媽媽則不改風趣地讚自己,「我的字真『水』呢!」

與田媽媽31年後的相逢,陳文輝形容兩人是「相視而笑,莫逆於心。」當年一起走街頭、爭民主的點點滴滴,無須叨叨絮論,「回首祖先走過的路,跡痕斑斑;猶原是無言怨尤,履道坦坦,雍然自若。」

只是,雖然心中無怨,但難免憶起當年被無辜羅織罪名,甚至戴了4個月重罪犯的九斤重腳鐐,還要想辦法脫褲子洗澡,還打籃球,著實需要創意,陳文輝自嘲,「韌命自悟的創意,竟然是華陶窯由原本是單純柴燒陶製作的窯場,蛻化為文創產業的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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