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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遭性侵卻被迫認罪 清代古文書字字血淚

2017/06/07 06:00

清光緒年間的「立認罪過字」,立字者因雙手被綁、十指插針,只能以腳印代替手印。(記者劉婉君攝)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被性侵懷孕還要寫認罪書?正在鄭成功文物館展出的「契紙非凡—南瀛古文書特展」,近300件古文書中,一張蓋有腳印的「立認罪過字」,最令參觀民眾動容。立字的清代婢女遭少爺性侵懷孕,不僅被迫墮胎、寫認罪書,還因十指遭針刺無法蓋手印,只能以腳印替代,泛黃紙張上的黑色腳印,字字血淚,背後故事讓民眾說「看了心好酸」。

配合鄭成功開台356週年紀念,「契紙非凡—南瀛古文書特展」展出橫跨清康熙年間至日治時期的古文書,有現存已知最早的「府城第一契」,益聲商店傳世的「清康熙五十四年店契」,以及新港社雙語古文書、陳海家族與六甲曾家古文書等,而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蓋有腳印的「立認罪過字」和蓋了手印的「立悔恨字」,古文書上詳細記載了事件的始末,字字句句讓現代民眾深刻感受到其中的悲痛與無奈。

清光緒二年寫下「立認罪過字」的女孩,因家貧被送到大戶人家當婢女,卻遭少爺三番兩次性侵而懷孕,為了家人的名譽,她只好請求老爺不要趕她走、不要告知其父親,並同意拿掉小孩、遠離少爺、不得取財物。

清道光三年的「立悔恨字」,立字者同樣遭到強暴,為了養育兒女,被迫立據懺悔,並蓋上手掌印為憑。

「契紙非凡—南瀛古文書特展」展期自即日起至10月1日,現場並重現清代台南十字街益聲商號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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