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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廢核救家園〉日司法判核災賠償 福島數千災民勝訴

2017/10/31 06:00

10月10日福島地院對於當地3800位災民提起的集體訴訟,是至今最大規模集體訴訟的勝利。(資料照,歐新社)

文/劉黎兒

Q:我看報導,日本法院再度因為福島核災而判日本政府及東電必須賠償數千災民,這是怎麼回事?災民對這樣的判決滿意嗎?

A:這是10月10日福島地院對於當地3800位災民提起的集體訴訟,所做出的判決;原本3800位居民是要求日本政府跟東電還原他們的生活環境以及賠償各種損失,總額約160億日圓,但是福島地院庭長金澤秀樹裁判長的判決,雖然承認政府以及東電必須對福島核災負責,但駁回還原生活環境部分,而且只要求日本政府跟東電對其中約2900人支付5億日圓的賠償。

雖然這是至今最大規模集體訴訟的勝利,但是跟災民要求相差太遠,並不滿意,而且日本政府及東電都還打算上訴。日本司法界至今也很受政治影響,內部還是擁核勢力天下,雖然福島核災改變許多法官的看法,判政府與電力公司敗訴的案例開始出現,甚至創下讓運轉中的反應爐停轉的紀錄,但是這些有良心的法官其後就被打入到地方的家庭法院等很難出頭的冷宮。

10日福島地院訴訟非常受世界矚目的一個特點,是災民要求日本政府與東電還原自己的生活環境,最主要的就是把當地的輻射劑量降低到核災之前的狀態,也就是0.04微西弗,到實現為止,每個月要求賠償5萬日圓,但是庭長把這部分駁回,也是因為事實上任何政府都無法還原遭汙染的生活環境吧!

金澤秀樹庭長判決指出,日本政府機關在2002年時發表有關地震的「長期評價」,若據此推算的話,政府跟東電是可以預見會有15.7公尺海嘯來襲的,政府如果在2002年時下令東電採取對策,而將緊急電源設置在高處,就能防止核災的發生,政府很明顯地不去行使管制權限,是很欠缺合理性的;在此同時,判決也認定東電怠忽對策的責任。

領導此項大規模訴訟的是住在福島縣相馬市的大內秀夫,已經81歲了,他原本是高中老師,在福島傾訴核電危險40年,他從一開始就反對福島建核電的,認為反核是為了子孫的努力;他認為這次判決總算認定政府以及東電的責任,但這只是第一步,為了救濟災民,還必須繼續奮戰下去。

大內指出,需要恢復原狀的其實不僅是輻射劑量而已,許多災民因為核災而失去工作或家人,或是一家流散,家庭支離破碎,不論是繼續在逃生或是返鄉居住,原本大家在家鄉能安心過的生活與人生已經全遭剝奪了,痛苦不堪,其實是要要求政府及東電還回自己原本的生活。

大內過去提訴要求停建福島核二廠,官司打到最高院才敗訴;這次他也打算要戰鬥到最高院,最後要讓日本政府以及東電都承認自己的責任,不再重蹈覆轍,也是為了未來的子孫,這是生涯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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