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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二十個開頭】 吳明倫/咒
◎吳明倫
◎吳明倫
在河邊洗衣的時候,阿春嫂說,好幾天不見阿香,是因為丈夫文志下手太重,打到伊死死昏昏去,要不是厝邊警覺來救,恐怕小命都沒了。
「聽講是阿香寫符仔咒文志,文志才會遐受氣――」最年輕的麗珠說,有意無意地看著我。
「寫符仔?阿香敢捌字?文志敢捌字?哼,拍某就拍某,莫佇遐全理由。」阿春嫂是我們這一群婦女的意見領袖,她定調以後,大家就立場一致地同情阿香了。
我嘴巴上跟著咒罵文志,心裡想著半年前見到阿香時的場景。在白川町的柳樹下,阿香拿著一根柳枝,蹲在地上,很專心地用柳枝在地上畫來畫去,只見她皺一回眉,又自己含笑一回。我看她這呆樣,悄悄走到她背後想嚇嚇她。
「阿香!」喊她的名字的同時,我還跺了一下腳。阿香被我嚇掉了柳枝,第一時間把地上的圖案用鞋子擦掉,但我早在她發現前就看清楚了。
「你咧寫啥?」
「無啊,凊彩畫圖。」
我說,我看到囉,雖然我不識字,但字跟圖不一樣我還是分辨得出來的;那不是平常我們看到的那種正正方方的字,而是有長有短,像毛蟲,或是蜈蚣的「字」,是「字」吧?
阿香說服不了我,只好老實承認,她最近認識了一個朋友,教她怎麼把想說的話寫下來。
她再拿起柳枝,在地上寫了「Bóng-chhī」,說這就是我的名字用那個方法寫的樣子。接著她又寫了自己的名字、孩子們的名字。
阿香解釋說,學會以後,每當她心情不好,她就把想說的話寫出來,然後抹除它們,就可以忘記了。
阿香本來就呆頭呆腦的,再添上這個,我直覺這很危險。把柳枝奪過來,將地上的字全都畫掉,叫她以後不要再寫了,離那個亂教人的「朋友」遠一點。
阿香只是笑笑,交代我不要說出去,就往市場走了,沒事一般。我看著她走遠,好像不認識她了。我握著柳枝的手發著抖,不曉得自己在害怕什麼。
那柳枝被我帶回家放在神明桌旁邊,長度和粗細用來教訓子女非常趁手。有時我也拿它在空中寫著我記不全的《聖經》。寫在紙上、地上,都是把柄。
我掩飾得這麼好,麗珠還是注意到了什麼嗎?●
■【二十個開頭】隔週週二見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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