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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故宮典藏非國寶?-全台博物館總動員 古物依法審查分級

2008/01/09 06:00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

原來故宮的國寶都「還不是」國寶?乍聽之下真是令人錯愕!文建會文資總管理處籌備處古物科長莊薏華連忙澄清,「不是這樣啦!只是在新版文資法裡,還需要完成實物勘查、審議、指定以及公告等程序。」換句話說,故宮的國寶會成為真正的國寶,只是時間的問題!

自從新版文資法於民國94年正式施行後,國內各級古蹟、文物的指定與維護等相關問題,統籌由文建會為最高指導單位,並由後來成立的文資總管理處籌備處統一管理。除了古蹟與歷史建築陸續依法指定外,其實,文物類的文化財也展開列名造冊等工作,將來國內要談國寶,可是有憑有據、有法可循。

不過,由於國寶的指定有很多條件,專家眼中的國寶,國人不一定都懂,普羅大眾眼中的國寶,專家可能認為不夠格。因此,過去這兩年來,文建會號召國內所有公私立單位總動員,簡單說是進行國寶清查,實際上是一件相當繁複的工程。

依新版文資法的規定,有所謂「古物類」,其中再依重要性區分為「國寶」或「重要古物」,但它們的分級、登錄,都需依法經過提報,並由文建會的古物審議委員會進行實務勘查、審議,達成共識指定後,最後依法完成公告,是國寶或重要文物?才算驗明正身。

經指定公告完成的國寶或重要文物,不得運出國外,若有國際交流展出的需要,都須提報中央經審查委員會通過才能進行。故宮的文物雖尚未經法定程序公告為國寶或重要古物,但暫時仍依國寶條例管理,所以,2月將赴維也納進行的交流展,也在此限制內。

在此規定下,屬於中央管理的單位如故宮、歷史博物館等,可針對館內文物先行分類,再將初步名單提報給文建會;屬於地方管理的單位則統一將名單提報給當地文化局,再由文化局代表提報給文建會進行相關程序。

由於層層關卡各有不同考量,古物審議委員會的現勘與會議都須另外敲定時間,所以進度非常緩慢。據了解,故宮從兩年前就開始進行,但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有任何文物完成指定與公告。

最令人訝異的是,目前國內已完成所有法定程序,已指定、公告完成的,竟然只有一件,就是由台中縣文化局提出的「沙鹿鎮南勢坑遺址文化層斷面」,等級為「一般古物」。

截至去年底為止,已向文建會提報的中央公立單位只有十家,分別為故宮、國家圖書館、工藝研究所、國軍歷史文物館、省政府、國立台灣博物館、中研院史語所、陽明山中山樓、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及國立歷史博物館。

由地方文化局提報的,除台中縣文化局外,僅有台東縣文化局、屏東縣文化局、高雄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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