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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華山ROT相關背景

2008/06/16 06:00

ROT:

一說是(Rent-Operate-Transfer),也有人說是(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意思是「租用(或更新)—營運—移轉」。完整的解釋是由政府委託民間機構或由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現有設施,予以擴建、整建後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華山創意文化園區」的舊有建築空間,去年以ROT方式徵求民間參與投資,名為「徵求民間參與投資華山創意文化園區文化創意產業引入空間整建營運移轉計畫案」。

促參法:

ROT的法源依據是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簡稱:促參法)。華山的ROT,依文建會評估,投資廠商需先為空間整建、軟硬體設施建置投入上億資金,預估至少第九年開始才有回收,因此,合約期限為十五年,並引用「促參地上權租金優惠」,以此推估出約3.5公頃的土地面積,每年租金約1500多萬元,另有定額權利金100萬元,日後承包商再依稅後營利繳交變動權利金(文建會將變動權利金比例列為機密)。

台灣文創:

全名「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遠流出版、國賓飯店及仲觀設計顧問組成所組的「台灣文創聯盟」,取得華山ROT之後正式成立公司,可說是專為華山ROT案而設的任務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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