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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文建會修文資法 懲民不懲官

2009/02/03 06:00

搶救苗栗古窯行動聯盟曾到文建會陳情,但古窯仍遭拆除。(資料照,記者宋志雄攝)

記者凌美雪/特稿

中央最高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文建會,在農曆年前召開一項諮詢會議,針對古蹟登錄與審議辦法討論有無再修法的必要,結果擬在文資法施行細則上,增加「文資審議前須開公聽會」的規定,避免地方政府以黑箱作業扼殺地方文化資產。可惜會議中並未針對官員違法的懲處進行討論,因此,現階段文資法的精神仍是懲民不懲官!

因苗栗古窯被地方政府聲稱「依法」地違法拆除,引發爭議,在輿論壓力下,文建會趕在春節假期前一天,針對是否應增修文資法內容使其實際施行辦法更為完備,並邀多位文資審議委員開會討論。會議結果,決定日後無論地方或中央召開古蹟或歷史建物審查會議之前,都須先召開公聽會廣納民意。

昨天是年後首日上班,文資總管理處籌備處主任王壽來表示,將儘快修訂相關細則送法規會審議,簽報主委後逕行公告,新的施行細則將可正式生效,至於過程需要多久時間?王壽來說,保守估計約需一個月。

對於文建會願意針對文資法之不足尋找補救之道,自然值得肯定,可惜的是,既願意修法卻不見完整通盤的檢討,難免讓人懷疑其誠意與魄力。比如,現行文資法裡有出現「罰則」的,只有針對老百姓違法的懲罰辦法,並未見對官員違法作為的約束或懲罰,有學者提議應對此再進一步討論修法的必要,但王壽來指其為「非主流意見」。

苗栗縣政府強拆古窯的整體過程,先謊稱是依法就文資審議結果進行,被證明根本無合法的文資審議程序之後,竟回頭指文資審議結果只是參考性質,地方政府不一定要遵守,明顯藐視文資法的約束,說穿了,就是地方官自恃文資有法卻無罰責的結果。

日前雖有眾多文史工作者向監察院陳情,希望監察院針對苗栗縣府官員是否違法或失職,進行調查懲處。但在馬英九風光踏著紅毯到苗栗馬家庄去發紅包之後,監察院是不是民間稱的「煎茶院」,就看有無誠意或魄力調查為馬總統鋪上紅地毯的苗栗縣長劉政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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