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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台北市政府至今未懲處國樂團長鍾耀光

2009/12/16 06:00

北市國團長鍾耀光(右)與女團員親密照片曝光後表示,以後跟女團員「談事情」,一定會找第三者在場。(資料照,專案組攝)

記者趙靜瑜/台北報導

台北市立國樂團團長鍾耀光與女團員親密行為照片曝光事件,台北市文化局調查小組調查結果昨天公布,一如外界預料,鍾耀光因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五條規定,應予懲處。

身為調查小組召集人台北市文化局主祕王逸群表示,該結果將移請考績委員會議處,議處結論併同調查報告將提供後續即將進行的團長評鑑委員會。

調查結果顯示,鍾耀光與女團員當天行為雙方出於自願,但兩人堅稱彼此並非男女朋友關係,包括摸大腿、搭肩等行為是雙方自然親近的動作。

不過針對媒體拍攝鍾耀光摸女團員大腿內側的動作,王逸群表示,該動作並非連續動作,可能是角度的關係,不過的確難被外界所認同,超越長官與部屬的分際,也影響機關形象。

王逸群表示,根據公務人員懲處範圍,情節最重者記過,最輕記申誡,日前也有某教育局官員因行為不妥而被調離該職位。

樂團團員則反應兩極,比較起來,團員更在乎之前應調查小組要求寫下的意見調查是否被文化局重視,這些意見中包括鍾耀光私生活不檢點、團長「女性友人」眾多,甚至公然在中山堂有親密動作等等,不過調查小組都以無法證實帶過。王逸群說,這些意見都會被整理成附件,送到考績委員會議處,不會私藏。

鍾耀光昨天則表示,他將於今日銷假上班,對於日前的踰矩行為,他會虛心檢討,「以後跟女團員談事情,一定會有第三者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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