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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故宮與消合社續約恐違法 社員大會找全故宮人背書?

2011/12/27 06:00

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

故宮石尚案,雙方爭議尚未處理解決,參與該案投標並獲第2名的故宮消合社卻在20日發函公告,將在29日召開社員大會,並於開會討論事項第1項提請通過由消合社續約經營。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批,「太離譜!司馬昭之心!」她質疑,整個含意太清楚了,消合社不願放棄故宮委託經營衍生品業務,由故宮向廠商提出廢標後3天,就急著召開社員大會通過續約案,其中是否涉及違反公務人員法與貪汙治罪條例,相關單位應該立即介入調查。

陳亭妃質疑,故宮消合社理事不敢自己決議,在社員大會將續約案列為「提請通過」,而非「提請追認」,顯然就是要社員當人頭,集體為故宮圖利行為背書!「社員就算擔心違法,但有誰敢說不要通過嗎?」

另外,陳亭妃質疑,立法院在13日通過的主決議要求「從一百年度開始,故宮凡銷售文物衍生商品及餐飲服務業務之廠家,應將銷售盈餘全數繳回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但故宮消合社「合作章程」規定,在將盈餘繳回國庫前,還要先扣除「一成公積金,兩成公益金,一成理事與職員的酬勞金,六成社員交易分配金」,這個部分全部都是故宮消合社密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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