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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新春三願

2012/01/30 06:00

楊其文 (台北藝術大學戲劇學院院長、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成員)

觀察這幾年的文化發展,我擔心文化部的成立,並不代表藝術與文化的發展就能步上正軌,不再受制於政治鬥爭工具下的裝飾門面或妝點化妝師。

這幾年政府債台高築,有限的文化預算,一再被切割,表面上高舉文創產業的大旗,創造出虛假的就業人口,事實上,從事藝術創作的工作者,仍然在寒冬中苦撐待變,就以我知道的表演藝術來說,表演團體支援花博或百年慶典活動的演出,大多數是扮演補足人力資源的支援缺口,都只是領取時薪或時段的臨時性報酬,這些工作都是短暫或密集式的工期,並無助於改善工作環境與體質組織的健全發展,當然如果具備「馬友友」條件的個人或團體,至少都有了黃金4年的發展期。

第一願:文化預算編列逐年提高

政府法定預算的編列偏低,沒有達到馬政府執政前的承諾,雖然經濟大環境困難,但是文化藝術的發展,不只扮演提升文化藝術的創作與國民欣賞力,更能減低社會衝突與對立,提高國民生活素質與涵養,是以採取逐年提高預算的編列,不但合情合理,可以避免資源浪費,更能從長遠規劃中,以循序漸進的步調,一面檢驗一面調理文化建設的健全發展, 因此文化部的功能, 是長期關照文化藝術發展的服務志業,要不斷給予創作者發表的舞台與機會,而不是制定層層管理法令,老是用扶植的心態任事。

第二願:建造專業的定目劇場

相對於先進國家定目劇場的專業演出,台灣顯然落後甚多,近年來台灣劇團的發展,早已累積許多膾炙人口的優良作品,但是缺乏適當的演出空間,來滿足演出或推廣的需求,如綠光劇團的《人間條件》或表坊的《寶島一村》,都是帶動台灣當代戲劇發展的代表作,而台灣現有的展演場所,都因為場地的不足,只能提供1或2週的表演,扣除裝拆台時間,可以演出的場次有限,是以開拓專業演出的定目劇場,不但是當務之急,也是戲劇發展的契機。

第三願:藝術教育仍歸教育部管轄

大學藝術院校歸文化部管轄,是基於事權統一的迷失。我認為教育交由專責主管單位執行與管考是合理的,因為教育制度宜有全國畫一的政策,尤其這裡面牽動長期經費的編列,實在不需要多頭馬車的相互牽制,否則醫學院不就要歸衛生署?建築與相關營造系是否也由公共工程會管轄?因此,健全藝術教育與合理經費的管控制度,不是單一文化部門就能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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