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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停車要錢 賣節目單要抽成 租大廳也要錢
兩廳院卯起來跟表演藝術團體算小帳

2006/08/09 06:00

記者趙靜瑜/專題報導

現在進入兩廳院,什麼都要錢!有了行政法人的身分之後,兩廳院依法有據,努力營運這兩座台灣最高的表演藝術殿堂,但是在行政院維持一年八億九預算的同時,兩廳院為了要增加收入,這幾年陸續「調整」某些付費使用項目,不少表演藝術團體私下表示,兩廳院最近錙銖必較,喪失人情味,也令表演團體相當氣結。

一個劇團要演一齣戲,少則要在劇院待上一星期,以前有給工作證,讓劇團可以停車到半夜,只要負擔一定的費用;辦法修改之後,一個窮劇團如果待在兩廳院一天,一輛車一天就要花上一千塊,某知名劇團也是電影導演氣不過,開車就把柵欄撞斷,以示抗議。也有音樂團體投訴,兩廳院表面上希望大家散場之後,多待在兩廳院討論一下剛剛觀賞心得,但是光是租用大廳就要花八千塊;賣節目單也是抽成,如果下半場也要繼續賣,就要多加五百元。

除此之外,兩廳院月節目單因為搶手,不少表演團體都會刊登廣告,也順便就在兩廳院售票系統售票,結果月節目冊的製作也不用心,表演藝術團體獲得的版面居然粗糙到上下被切斷,廣告效益大打折扣,要賺錢,又不給真正的服務品質,也讓兩廳院再度變成眾之矢地。

對於表演藝術團體的抱怨,藝術總監平珩說,有漲的都是非核心業務,至於核心業務像場租,根本不敢調漲,就怕表演團體根本吃不消。負責業務的副總監劉怡汝則表示,其實政府所給的預算已經逐年在減少當中,而且雖然政府並不明說,但是將來要兩廳院「自給自足」不是沒有可能,現在只能夠把小錢存起來,希望可以讓兩廳院「撐久一點」。

站在一個現代劇院經營的角度看來,調漲場租才是根本經營之道,現在兩廳院只要租一場,就要賠上二十萬到三十萬,但是如果真調漲場租,就連民間藝術經紀公司都受不了,傳大藝術總經理周敦仁光是被問到「如果」場租調漲,就已經嚇到心臟快停了,更遑論民間表演藝術團體。

但是場租要調,讓兩廳院運作正常化,就必須有文建會、國藝會甚至各縣市文化中心各類的補助機制做配合,才能真正扶植表演藝術團體的製作節目部分。兩廳院既要有績效,數字收支平衡,又要擔負原本文化主管機關應該負擔的補助,只會讓兩廳院越來越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誰,相信也不是表演藝術界所樂見。


表演藝術聯盟被收編?表演藝術界吃悶虧沒人理

記者趙靜瑜/專訪

表演藝術界的悶虧,誰可以為其發聲?文建會的沒有政策,讓表演藝術團體摸摸鼻子,自求多福;兩廳院的檔期分配,法人化之後的定位探討等等,看不見表演藝術團體的態度,曾經是表演藝術團體共同發聲,也是目前檯面上看來與表演藝術團體唯一有關的社團法人表演藝術聯盟,同樣缺席。

對於這種表演藝術界的公共事務,現任表盟理事長也是擊樂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劉叔康表示,表盟已經從一個向政府爭取權益的團體,轉變成為一個遊說團體,在角色上,表演藝術聯盟希望成為一個政府與民間團體之間的橋樑,但是對於這一類的公共事務,劉叔康也表示的確參與不夠多,希望未來加強改進。

近年來表演藝術聯盟履被抨擊已經被政府收編,接下許多政府的大型標案,文建會與台北市政府等官方單位也將許多研究案交由表盟執行,已經讓表盟立場不再像當年那般純粹,就連兩廳院今年引進商業劇《歌劇魅影》連佔三個月檔期這樣厚此薄彼的事件,南部衛武營定位等等,都看不見表盟代表國內表演藝術團體的立場與態度。而表盟似乎也已經變成幾個固定常出席的理事接案,賺取研究費用的提案單位。

對此劉叔康表示,表盟的確做了很多研究案,包括「表演藝術產業生態系統初探」、「藝文贊助Q&A「以及文化論壇等等,這些都對於藝術產業面有奠定基礎的幫助,換句話說,表盟已經從之前抗議的角色,轉而成為一個研究單位,「文建會等單位信任我們,我們也是按規矩去標案,表盟也是有標不到的時候。」劉叔康說,未來這個基調應該不會做太大修正,但是對於表演藝術團體的共同利益,表盟還是會盡力。

對於表盟已經無法再為表演藝術團體發聲的事實,南台灣也將有一批表演藝術工作者包括作曲家陳樹熙、中山大學藝管所教授以及南風劇團等將在下月成立南台灣表演藝術協會,將針對南北藝術資源的分配以及衛武營跟南台灣表演藝術團體之間的關係做更多的資源爭取,此舉也間接對於表盟投下更多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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