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湘淇/台北報導〕台北市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多年來都由北市府委託蔡瑞月文化基金會經營,最近一期合約將於6月30日到期,北市府計畫以公開招標方式委外經營,蔡瑞月文化基金會日前呼籲市府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第4項,以平等合作方式取代委託經營。但昨(23)日在市議會中,議員游淑慧對於回饋比例提出疑議,基金會則認為議員引述方式誤導大眾。
台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昨進行文化局工作報告,議員游淑慧指出,蔡瑞月舞蹈研究社過去9年營收逾4千萬、拿了千萬補助,卻只回饋29萬,不及營收的1%,建議文化局考慮收回補助或調升回饋比例。對此,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回應,該基金會表示,所謂營收不代表淨利,基金會每年支出都破千萬,議員引述方式只會誤導大眾。
文化局昨日在報告中指出,蔡瑞月舞蹈研究社自2015年起每年獲補助130萬元,做為古蹟維護經費,迄今約計1,231萬元。根據文化局統計,2015至2023年間,蔡瑞月舞蹈研究社9年共營收共4,963萬元,回饋金共29萬元。報告引起游淑慧不滿,並質疑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每年營收上百萬元,如2016年營收為958萬元,但當年僅回饋7萬多元,不及營收的1%,且每年都能拿到補助,現在還要求不能公開招標,對市府有失公平。游淑慧說,蔡瑞月舞蹈研究社顯然有能力自負盈虧,建議收回補助或調升回饋比例。
對此,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回應,所謂的營收包含成本,不代表淨利,議員的引述方式會誤導大眾,基金會過去辦理文化活動成果備受肯定,每年支出破千萬,「文化局都沒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