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嗆聲擂台賽》處處閃光圖書館

2009/10/16 06:00

◎柒玖先生

圖書館是怎樣的地方呢?依照從小到大的記憶,不外乎是一個收藏書庫、尋找資料的好地方。然而演化至今,除了保存傳統圖書外,也館藏藝術品、錄影帶、DVD等,甚至提供網際網路的功能。因此,照理來說,圖書館對民眾是個獲取知識的來源,也能得到各種資訊資源,就好比有一位博學多聞的學者住在您家旁邊一樣。但以上論述,我完全無法認同。

原因是這樣的,我忘記是哪一天假期,我悠哉地騎著腳踏車到小鎮上唯一的圖書館想閱讀免費書報,當我到閱覽室坐穩椅子,正要翻開報紙第一頁時,卻被眼前的景象嚇了一跳,我以為會到圖書館讀書溫課的大多是學生,但現實生活中卻大相逕庭,反而是成雙成對的戀人,套用現今年輕人流行的術語:「實在是太閃了!」

我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想:「圖書館什麼時候多了談情說愛的功能?」

接下來更誇張的是,其中一對情侶正對坐在我面前,竟然毫不羞澀地親吻起來,我尷尬地拿起報紙遮掩,假裝視而不見,可是內心早已波濤洶湧,臉部泛紅,心臟有點受不了,心想現在年輕人的自由戀愛真是太令人震驚了,怎麼會這樣呢?我瞬間好像變成野蠻時代的山頂洞人,愛囉哩囉唆的古板老頭子。

這對戀人無視其他讀者異樣的眼光,驕傲大方地展示他們的愛情,似乎深怕別人不知道他們有多恩愛,但諷刺的是,他們剛好就在「閱讀時,請保持安靜,勿打擾他人」的標語下纏綿,我想,那標語或許要更正為「圖書館內,請勿接吻,避免受罰」為妥。唉,這對還是單身的我來說,簡直就像是在傷口上灑鹽,刺痛啊!情何以堪啊!

誰說圖書館是自習閱讀的好地方?做夢也沒想過現今已淪為佳侶約會的好去處。最後,我強烈建議圖書館門兩旁務必寫上「單身者請勿進入,以免被閃光波及」或是「館內閃光太強,請單身者自行佩戴太陽墨鏡」等警語,以免殃及無辜小老百姓。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