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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洛杉磯傳真> 洛杉磯這個地方(下)

2010/03/24 06:00

◎王丹

還是要說說洛杉磯的天氣——沒有辦法,這應當是本地適宜居住的最大因素了。

話說,一個人居住環境的氣候以及天氣,對他/她日常的心情甚至是每天的情緒,有著直接的關聯。英國人以陰鬱著稱,很少見到展開的笑容,這一點我在倫敦居住的時間已經深有體會。在英國那種到了冬天就陰雨連綿的日子裡,不要說他們,就是我都跟著變得垂頭喪氣的。可是後來我有一個朋友哭著鬧著也要搬到英國來,說是英國的天氣好太多了(!),我完全理解——他住瑞典!

最近美國的一個社會新聞,是康乃爾大學一週之內連續三個學生跳崖自殺。我想,原因除了該校園那座面臨深淵的鐵橋確實美到讓人很想跳下去之外,康乃爾大學一帶到了冬天冰雪覆蓋,到處灰濛濛一片,而且遠離都市,連散心的地方都沒有的外在環境,顯然也是罪魁禍首之一。說到這裡,就進入正題了:那就是,不能不誇誇我們洛杉磯的好天氣了。

洛杉磯的天氣是這樣的:這裡有點像中國的昆明或者美國的佛羅里達,也就是完全沒有可以冠之以「寒冷」兩個字的冬天。

洛杉磯一年到頭,除了個別的幾天之外,短褲可以從年頭穿到年尾。不要小看這個特點,其實很有經濟效益:我在波士頓的時候,每年冬天購買厚衣服,就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在洛杉磯,一年用於衣服的錢至少縮減一半。洛杉磯人一年到頭幾件T-shirt,兩條長褲,幾件短褲,就足以打發了(好萊塢的帥哥美女們當然例外)。

同樣是沒有冬天的城市,洛杉磯比昆明或者佛羅里達要好。因為對於後者來說,到了夏天又實在太熱。我夏天的時候去過佛羅里達,是滿臉汗水離開的,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在哭呢(其實我真的有想哭的心情,因為真的熱到了一個恐怖的程度)。而洛杉磯到了夏天,如果單看氣溫的數字呈現,也挺嚇人的,動不動就衝到華氏100度以上(約攝氏37度)。

但是我們久住這裡的人都知道,由於洛杉磯是海洋氣候,背山面海,導致高溫並不可怕:第一,這是乾燥的炎熱,也就是不易出汗,而且更大的好處是,不管街道上怎麼熱,只要走在樹蔭下,其實就甚至還有一絲涼意(何況第一篇我就說了,我們很少走在街上,我們都在有冷氣的車裡呢);而紐約那樣的大都會,人潮洶湧的,人類散發的熱量已經足以升高城市的溫度了。第二,洛杉磯到了夏天,溫差相當大。白天華氏100度,晚上睡覺還要蓋薄被,是很正常的。這裡的冷氣機生意不會太好,因為需求不是那麼大。一個城市,冬天不冷,夏天不熱,你會不會喜歡?

對於洛杉磯,我是一個什麼樣的心情呢?大陸1970年代有一首老歌,叫做〈誰不說俺家鄉好〉,後來硬讓我改成了〈誰不說俺加州好〉。對,這就是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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