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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胡思亂想 〈六〉

2012/09/05 06:00

◎庄腳人

日本殖民時代的台灣人,沒有受過日文教育的老一輩稱「中國」為「唐山」,受過日本教育的年輕人則說「支那」。當時孩童玩耍時會戲稱「支那兵會食袂(不會)相爭(打架)」,意思是只會吃飯卻沒有打架的力量。一般人對「唐山」或「支那」的情況可說毫無所知。

日本殖民統治台灣時,設有「保甲」制度,頒訂「違警罰法」。所謂「保甲」制度及「違警罰法」只在殖民地台灣實施,其本國(當時稱「內地」)國內就沒有這種制度。「保甲」制度的「保」等於當今的村里,而「甲」等於當今的鄰。「保」有「保正」,「甲」有「甲長」,保正及甲長都是無給制的官派公職,是為日本政府宣傳政令或分發稅單等工作,里民在日常生活中若有紛爭,就由保正出面調解,甚至有時保正也得以裁決是非。至於「違警罰法」,則是當時日本警察的分室主任(等於現在的警察分局長),對有違反罰法(例如賭博等)行為的人,無須經檢察官起訴、法官審判定罪,警察分室主任就有權裁定,最高可罰「拘留廿九天」或相當金額的「罰金」。

國民黨竟將日本對台灣殖民統治的非法律性(法律須經國會審議通過)罰則依例實施,台灣人的感覺是,昔時日本警察分室主任與中國國民黨的警察局長的差別為:日本的分室主任講日本話,而中國國民黨的分局長講北京話;拘留的日數及罰金金額或許有些差異,卻都是針對殖民統治的特殊罰則。

日本殖民統治台灣五十年,在諸多施政政策上,不可否認有相當的差異,但與東南亞各地區的白人國家殖民地相較之下,水利、交通、衛生、產業等基礎建設尤其重視,並致力普及教育,是白人國家對東南亞各地殖民地統治所不及。曾看過未經查證的統計,二次大戰終戰時,各殖民地的宗主國撤離殖民地時,殖民地人民識字率,台灣是80%、印尼是3%、印度是5%。這些數字代表教育的普及程度,這對戰後各地的經濟發展及政治的民主意識,都有極大的影響。

台灣原來隨地便溺及吐痰等不衛生陋習的革除,及不盜、不搶、不騙、守法等精神,要歸功於當時公學校(小學)一到六年級的「修身」教育課程。當時台北市的「榮町」(現在的衡陽路),「浜町」(現在的西門町一帶)是日本人集居地,台灣人大多居住在大稻埕太平町(現在延平北路),終戰後日本人留下住屋回歸日本,那些地方就成為空屋地帶,而原擁空屋的日本屋主,可能也有不少台灣的至親友人,但不管是否為屋主的親友或一般台灣人,無一人敢隨意踏入或入住日人留下來的空屋。後來這些空屋卻有人大搖大擺擅自搬進去居住,還替他未到台的親朋戚友尋找空屋,並貼上「紅條」以示有人預定。

其次,早期台灣各角頭大哥,逃亡到中國的那一群人都傾巢返台,而原來在台灣各角落的流氓囝仔,則搖身一變成為義勇隊維持地方治安,深受當時國民黨警政當局的器重。凡此種種,對後來台灣治安造成諸多問題,都有其因果關係,這也是胡思亂想、難能忘卻的問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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