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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隨筆台灣日子】 捨不得丟

2013/02/24 06:00

◎木下諄一

人可以分為兩種:捨得丟東西的,和捨不得丟東西的。

若問我是哪一種?那絕對是後者。

幾年前人家送的筆(早已不記得是誰送的)、過期的花博門票、採訪拿到的小小紀念品……這些東西一點一點累積,等到發現時才驚覺它們已經在我的房間裡穩穩地占領了一席之地。

而我家太座就和我大大不同。她是個什麼東西都丟得很快的人。一年下來,一次都沒用過的,丟!一次都沒穿過的,丟!看她丟東西的樣子十分帥氣俐落,她說「該丟不丟」這件事情本身就是個罪過。有一次快遞先生送貨來,朝我家裡面望了望,問我:「你們是剛搬來的嗎?」

這樣的兩個人生活在一起,不時會有摩擦發生。

有一次我忽然想穿某件衣服出門,翻箱倒櫃,怎麼也找不到。八成又被太太丟了吧。

「那件衣服我好喜歡,妳怎麼把它丟了?」

「你說說看,已經幾年沒穿了?」

上一次是什麼時候穿的?這下可把我問倒了,腦中的印象模模糊糊的,似乎是好遙遠、好遙遠的事,遠到我開始懷疑那件衣服是否真實存在過。

每年的年終掃除,是我太太大顯身手的好機會,把大大小小、她認為沒必要留著的東西一箱一箱往外搬。這卻也是我最心疼的時刻,裡頭有不少東西在我的眼裡還是很新、狀況還不錯也很好用,但已經被我太太烙上「垃圾」的標記。要丟掉它們,我的心都揪在一起,難過得不得了(還好它們很快地被別人撿去,多多少少感到欣慰)。

像我一樣「捨不得丟」的人的心情,也有兩類。

一類是未雨綢繆、有備無患的「準備周到型」――雖然平日用不上,但堅信終究有一天會派上用場。

音樂卡帶(有的連錄音機都不知去向)、汰換下來的舊電話機、跟不上時代的老電腦、去旅遊時買的時尚蠟燭、不是很喜歡還是買了的昂貴太陽眼鏡、一按電源便喀啦喀啦轉的電風扇……都是這一類人的倉庫裡的寶貝。

附帶一提,我太太對於這類的東西,處置的方法只有一種――丟掉,而且從不心軟。她對這樣的行為嗤之以鼻:「那一天,永遠也不會來臨。」

還有另一類,是對東西產生了感情而捨不得丟的「別離傷感型」。對用過的東西產生疼惜的情感,宛如那東西有了生命一般。

人家送的小東西、學生時期用的包包、努力集點換來的超商公仔、用第一份薪水買的錢包……等等。照片也是其中之一。雖然有人建議把照片掃描存進電腦裡,方便又不占空間,但對這類的人來說,每當看見電腦裡的數位照片便想起「那張真的照片已經丟了」反而感傷不已。這不是再洗一張就可以療癒的。照片褪色變黃、角角被磨得捲曲,那種歷經歲月的刻痕正是它的價值所在啊。

前一陣子,有個朋友搬到國外。搬家前她將所有的家當做個處理――能賣的賣掉,不能賣的就送出去,好像在為家人做最後的安排。

我可以理解她的心情。如果我是她的話,恐怕也會如此吧。不過她比我更周到的是,為那些沒有人要、只能丟去垃圾車的東西,一個個舉行告別儀式。我最近把家裡破了洞的浴缸、斷了頭的拖把丟掉前,在心裡暗自對它們說:「謝謝你們長期以來給我的服務。」著實感傷了好幾分鐘。今後我也要向她好好學習,舉辦個感恩大會一併向它們致謝。

有一樣東西,別說是我,連我太太都捨不得丟的。

那就是「書」。

我和太太都是喜歡書的人,每年買上好幾十本。加上別人送的、日本帶回來的,書櫃裡放著幾百本書,儼然成為一間小型圖書館。上次搬家的時候,想藉此機會把書本分類整理,順便清一清書櫃,沒想到工程浩大,花了許久時間卻沒什麼進展。雜誌比較好處理,立刻能決定要捨要留;而書就不行了。好不容易半天的時間清出了五百本。把那些要丟掉的書用繩子綁成一落一落,拎到廢棄物的收集點,一下子就被撿走了。裡面有八成是日文書,那個人應該不會是把書撿回去讀的。想到這兒,心裡又開始不捨起來。

現在留下來的,都是我喜歡的書。要是有一天突然決定離開台北、搬到國外的話,那些書該怎麼辦?要丟掉它們,我可真捨不得。到時候我想我會到處拜託,有哪位愛書的好心人,收下這些書好不好?不用錢,免費贈送的。有需要的話,我還可以把書裡所講的故事介紹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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