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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安寧緩和醫療?

2013/03/13 06:00

◎庄腳人

日本剛成立的自民黨內閣,有位曾擔任總理的現任副總理兼財務大臣,在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國民會議時說,「末期醫療的病患盼望能乾乾脆脆地往生」,而受到批判將發言撤回。

但對這一撤回的發言,卻有人投稿日本媒體說,「贊成此一發言」,認為「對自己末期要受如何的醫療,應由病患自己決定,甚至也有拒絕延命措施的權利。」並說:「批判大臣發言的人,可能不知高齡病患醫療的情況。或許有人願意支付昂貴的醫療費,以受延命措施。當然,如果病患本人或家族,希望能多活一點時間,就有需要延命的措施,但病患本人或家族,如果沒有接受延命措施的意願,就讓其自然乾脆地逝世。因為使用人工呼吸器具,只是讓病患呼吸,這種延命措施是如同活的死人,有何意義?所以要讓病患及其家族有決定如何往生的權利!」

對於選擇安寧緩和醫療的問題,我國也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法律規定,並有「台灣安寧照顧協會」以協助願意「安寧緩和醫療」的人,辦理申請「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並經衛生署註記登錄在「健保IC卡」的行政手續。惟到2012年底為止,已辦妥「安寧緩和醫療」,經衛生署登錄在「健保IC卡」的只有十四萬六千八百八十八人。

以台灣人口比例來說,這樣的人數似乎太少,其原因除了政府主管機關及各醫院未積極宣導,社會上固有的「見死不救」保守觀念仍很深、筆者的族親或親友的子女親屬,若因其祖父母或父母收到醫院病危通知,且主治醫師詢問要不要插管以延命治療,往往會來電詢問應如何決定?

對這種有關人命的問題,以第三者的立場當然難以提出具體意見,只能建議由其家屬會商決定。結果大多是接受「氣切及插管」措施,不敢也不願讓自己的尊親在眼前停止呼吸往生。然而經延命措施,大多是不省人事成為「活的死人」。尤其要以氧氣幫助呼吸,以灌輸液體食品維持營養,且大小便難以處理,需定時使其翻身以免僵化等等,病人過著毫無意義的壽命,短者或許數月,長者不過一、兩年就往生,其子女等晚輩,往往後悔當初的惜情決定,雖看似短暫延命,卻讓將臨終的尊親,其實只是拖延痛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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